《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解读

19.01.2017  02:31
  1月17日,在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省高级人民法院代院长寇昉向大会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报告从六个方面总结了吉林法院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并提出了2017年法院工作的五大任务。本文将分三个部分解读报告内容:

  第一部分:透过数据看法院

  【全年案件】2016年,全省法院受理案件429662件,审执结403173件,比2015年分别上升13.9%和24.2%,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9.2%;省高院受理案件7116件,审执结6873件,同比分别上升45.9%和49.6%。

  【严惩重罪】始终保持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高压态势,审理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和涉黑涉恶、涉枪涉爆、涉毒涉黄等犯罪案件5690件8240人。集中开展电信诈骗犯罪专项打击,审理电信诈骗犯罪案件38件117人。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合同诈骗、组织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审理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2309件3331人,为受害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48亿元。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种子、化肥、农药等坑农害农犯罪,审理涉农犯罪案件422件530人。

  【保护产权】审理权属争议、股权纠纷、损害赔偿等案件42702件,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公民财产权;审理知识产权案件610件,增强各类经济主体的创业创新动力;审理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案件587件,充分保护被征收征用者的合法权益,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

  【狙击“老赖”】共对15363件拖延、逃避执行的案件依法强制执行,将42436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公开曝光,2697人慑于信用惩戒主动履行了义务,对2528人决定司法拘留,对72人追究刑事责任。

  【创新执行】各级法院全部开通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实现了对被执行人银行存款、证券、股权等主要财产形式的“一网打尽”,共实施网络查询15.2万次,查询到银行存款164.7亿元,冻结、扣划2.87万次2.34亿元。全面推行网络司法拍卖,共实施网络拍卖10802件,成交金额33.8亿元,平均溢价率8.73%,为当事人节省佣金3192万元。加大执行救助力度,对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交通肇事、人身伤害等案件受害人实施司法救助2507万元,努力缓解当事人的生活困境。

  【司法公开】全面推进司法公开常态化,对1069项审判流程信息全部公开,全省法院裁判文书上网率89.1%。根据中国社科院《中国法治发展报告(2016)》公布的司法透明度指数评估结果,省高院在全国31家高级法院中位居第3位。

  第二部分:2016年工作十大看点

  看点一:打造优良法治软环境

  【报告原文】

  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软环境建设的重大部署,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评价、规范、引导功能,审理假冒伪劣、合同违约、不正当竞争等案件48694件,制裁违约欺诈行为,促进“诚信吉林”建设。

  【解读】

  最高法院院长周强指出:发展经济需要硬环境,更需要法治这个软环境。

  2016年5月召开的全省软环境建设视频大会上,省委书记巴音朝鲁强调,全省上下要以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举措、更扎实的工作,全力打造资本和人才洼地,努力开创软环境建设工作新局面。

  法治环境是一个地方的核心竞争力,优化法治环境没有终点。为积极构建法治化的营商环境,一年来,全省法院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严厉制裁各种违约失信行为,努力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稳妥处理企业债务纠纷,坚持保护为主、扶持为主、调处为主,高度关注企业司法需求,依法慎用采取强制措施,对能够“活封”“活扣”的,不“死封”“死扣”,最大限度减少对涉案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为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先后由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主办,省高院承办的“企业常见法律纠纷及风险防范”专题讲座成功举办,针对民间借贷、劳动争议、股权转让等八类常见企业法律纠纷,为350余名各级企业界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举办了法律服务专题讲座,受到深度好评。

  讲座为企业搭建了与法院之间的直接联系与沟通平台,使企业能够了解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法律风险点,也使法院能够及时了解企业对司法的需求,有利于引导企业在今后的管理及经营活动中有效预防、控制和化解法律风险,减少和避免一些常见纠纷,促进企业守法诚信经营,保障企业科学、健康、长远发展。

  12月,省高院组织30家外埠商会召开了座谈会,重点围绕“破解执行难,改善软环境”,畅谈企业在经营发展中遇到的诉讼问题,为营造良好法治软环境、维护外埠企业合法权益、促进投资企业在吉林生根发芽搭建了沟通交流平台。

  此外,还积极开展“送法进企”活动,针对企业亟需解决的法律问题,及时提供法律风险评估和法律咨询建议,帮助企业预防法律纠纷。

  看点二: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报告原文】

  扎实推进诉讼程序制度和审判机制改革。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

  【解读】

  2016年6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5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标志着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全面启动。

  以审判为中心,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以庭审为中心,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

  省高院党组在探索中把准深化司法改革“脉搏”,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以松原地区两级法院为试点,多次派员实地指导,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取得初步成效。

  落实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是此项改革的重要内容。

  7月1日,在省法院、松原中院的指导下,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刑事案件,这是我省首例侦查人员、鉴定人员和目击证人在同一案件分别出庭的刑事案件。同时也是改革后适用新的规定审理的首例刑事案件。

  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有利于破解当前制约刑事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切实发挥审判程序应有的制约、把关作用,形成倒逼机制;有利于更好地落实司法责任制,落实公检法三机关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诉讼原则,更好地实现惩罚犯罪、保障人权的目的;有利于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

  继松原两级法院实行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后,通化两级法院和四平地区部分法院也陆续开展此项工作。

  看点三:聚力破解“执行难

  【报告原文】

  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的意见》,推动形成了综合治理执行难的工作格局。全省法院新收执行案件89741件,执结80576件,执结标的额214亿元。对85241件执行积案全面清查、分批化解,得到最高法院院长周强批示肯定。

  【解读】

  生效法律文书得不到实际有效执行,不仅助长恶意逃债的不良社会风气,更是严重贬损司法裁判的权威和司法公信力。

  “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2016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向执行难全面宣战。7月,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的意见》,大力支持人民法院全力破解执行难问题。

  吉林法院坚决履职践诺,去年年初以来,为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省高院党组提出观念创新、机制创新、手段创新三大创新理念,把解决执行难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整体谋划,坚持标本兼治,特别是在治本上下功夫,各项工作取得突出成效。

  为提高执行效率,省高院深入调研论证,充分借鉴“银行贷款五级分类法”,研究制定了《执行案件分类管理办法》。该办法于去年6月在我省10家中基层法院试行,效果十分显著,10家试点法院案件执结率同比提高了16.47个百分点,执行正常类案件法定期限内执结率达到100%。

  去年,全省法院综合运用拘留、罚款、追究拒执罪等强制措施,严厉打击被执行人抗拒执行、规避执行、消极协助执行的行为;进一步加大信用惩戒力度,对失信被执行人在融资信贷、市场准入、生活消费等方面全面限制,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极大震慑了“老赖”,有效推动了案件执结。

  各级法院全部开通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实现了对被执行人银行存款、证券、股权等主要财产形式的“一网打尽”。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现已全部完成了与吉林银行、农村信用联社等105家金融机构的“点对点”连接,实现了与最高人民法院的“总对总”对接,有效解决了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等问题。

  此外,司法网拍工作有序运行,全省法院全部入驻“淘宝网”,所有拍卖环节全部在网上公开进行,极大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率,保障了司法拍卖工作的公开透明,杜绝了暗箱操作。

  看点四: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改革

  【报告原文】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司法体制改革总体部署,坚持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持续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试点改革。全面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有效提高了办案效率和审判质量。

  【解读】

  落实司法责任是本轮司法体制改革的核心和灵魂。

  2016年7月,中央政法委在长春召开了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确定全面推开司法责任制改革。省高院在会上专题介绍了我省司法责任制改革的经验。

  这一年,全省法院在审判权运行机制、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等全面铺开,司法改革工作平稳有序、规范务实,蹄疾步稳、深化推进。

  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方面,省高院制定了《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责任制暂行规定》等八项制度,明确各类审判主体权力界限和责任清单,全面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对独任法官放权到底,对合议庭还权到位,让审委会职能归位;着力完善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类案指导机制;实行院庭长带头办案,使当事人享受到更优质的司法服务;坚持“放权”与“控权”同步并重,突出业绩考核、案件评查,强化监督管理、责任追究,以司法责任刚性约束确保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

  全省法院院庭长从“幕后”管理走向“台前”审判,主要精力从过去的行政管理转向执法办案,带头审理案件,使得大量优质审判资源回归一线,实现法官职能的“回归”。

  改革后的审委会同样实现“瘦身”,审委会只讨论涉及国家外交、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复杂案件,以及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

  同时,在省委政法委统筹协调下,在组织、人社、编制、财政等部门和各地大力支持下,法官职务序列、薪酬保障制度和编制、经费、资产省级统管等各项改革稳步推进。

  看点五:强化产权司法保护

  【报告原文】

  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健全产权司法保护机制,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财产财富安全感。

  【解读】

  “产权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保护产权是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

  11月,最高法院出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工作实施意见》,提出了加强产权保护的十项司法政策。

  吉林法院坚持平等、全面、依法保护原则,准确界定产权关系,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合法利益,不断增强市场主体财产财富安全感。

  严厉制裁侵害产权行为,依法支持受害人排除妨碍、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诉讼请求,全省法院产权司法保护力度进一步增强。审理权属争议、股权纠纷、损害赔偿等案件42702件,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公民财产权;审理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案件587件,充分保护被征收征用者的合法权益,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立与知识产权市场价值相协调的损害赔偿机制,审理知识产权案件610件,努力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创新动力、创造潜力和创业活力。

  “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当天,省高院召开以“立足长远放眼未来,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向社会介绍近五年我省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并公布5起知识产权审判典型案例。

  吉林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始终将保护创新、维护公平摆在工作重心,审判工作中,坚持围绕省委各项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完善知识产权审判体制机制,审判质效得到明显提升。审理的相关案件,已连续四年入选最高法院发布的全国五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看点六:服务大局保障发展

  【报告原文】

  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服务我省“三个五”战略,审结民商事案件228544件,结案标的额1026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3.5%和12.9%。

  【解读】

  服务大局和保障民生是公正司法的落脚点。一年来,全省法院紧紧围绕我省中心工作,积极主动地将审判执行工作融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在审判实践工作中,法院立足地方实际,树立了具有地方特色的积极推进供给侧改革、引导创建现代化企业制度、保护科技创新、保障社会民生、保护生态文明的审判理念,通过案件裁判彰显统一的、适应吉林特色的司法理念,努力为吉林振兴发展提供和谐、有序、健康、法治的司法环境。

  全省法院审理吉林交建、北方五环等破产重整、强制清算案件94件,确保“僵尸企业”积极稳妥处置、兼并重组依法有序推进;审理服务领域和消费权益案件13424件;审理生态资源、环境保护案件247件;审理农村土地承包、征地补偿、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案件1498件。

  2016年6月6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揭牌仪式在省高院举行,标志着我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跨入专门化审判新的历史阶段。新成立的省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负责审理第一、第二审环境资源保护纠纷案件,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保护纠纷案件的审理工作。

  为迅速适应绿色发展理念,发挥生态优势,保护白山松水,省高院要求各级法院组建环境资源审判机构。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了吉林省第一个环境资源审判庭。在第一次全国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会上,吉林中院获最高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保护基地称号。

  经最高法院批准,珲春市法院成为我省第一家被授权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的基层法院,继吉林中院被最高法院核准授权后,我省的涉外民商事案件审判资源版图将得到扩展,人民法院将为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的建设和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看点七:推进平安吉林建设

  【报告原文】

  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积极推进平安吉林建设,审结刑事案件28130件,判处罪犯34989人,同比分别上升11.5%和11.9%。

  【解读】

  “高擎正义之剑,惩治犯罪,惩恶扬善”2016年,全省法院通过公平公正的刑事审判活动,将各类犯罪分子绳之以法,实现刑法对犯罪的制裁,惩恶扬善,匡扶正义,保一方稳定,促一方发展,建一方和谐。

  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始终保持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高压态势,集中开展电信诈骗犯罪专项打击,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合同诈骗、非法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以及生产销售伪劣种子、化肥、农药等坑农害农犯罪等。

  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对21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9名自诉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刑事案件74件。

  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13363名被告人依法判处缓刑、管制和免予刑事处罚。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590名未成年被告人判处非监禁刑,对682名未成年人犯罪记录予以封存,帮助未成年犯改过自新、回归社会。

  一年来,全省法院审理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1014件1774人,其中原为县处级以上干部35人。成功审理了韩学键、景春华、吕锡文等省部级领导干部重大职务犯罪,彰显了党和国家从严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依法审理贪污征地补偿款、危房改造补助款、农资补贴等犯罪案件116件169人,严惩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

  看点八: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报告原文】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过硬”总要求,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解读】

  人才是核心竞争力和第一战略资源。要保证审判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关键在于打造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高效廉洁的司法队伍。

  一年来,省高院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思想引导和理论武装;建立政治督察制度,对5个中级法院进行了专项督察,确保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38个集体和69名个人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

  为提升法官干警的司法能力和业务水平,省高院从法官办案的实际需求出发,进一步完善教育培训机制,全面开展分类精准培训。

  2016年4至5月期间,省高院举办了两期全省法院民商事案件专题培训班,培训针对民间借贷、金融借款等15个民事重点案件类型,对全省法院全体法官进行了集中培训,进一步统一了法律适用和裁判尺度,大幅提高了法官业务能力。成为近年来规模最大、含金量极高的一次业务培训。

  与此同时,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实行清单管理,落实“一案双查”。

  大力开展廉洁司法教育,严格落实“五个严禁”、“十个不准”、司法巡查、审务监督、任职回避等铁规禁令和工作制度,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

  看点九:依法行政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报告原文】

  认真履行司法监督职责,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审结行政案件10349件,同比上升25.9%。

  【解读】

  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在促进行政审判工作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行政法治建设不断取得新的进步,“立案难”问题得以初步解决。

  去年,全省法院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要求,为人民群众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敞开大门,受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3888件,其中涉及土地资源、城建拆迁、治安管理、教育卫生、环境保护、劳动和社会保障等公民基本权益的案件占62.8%。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审结3665件,行政相对人胜诉或协调解决的占14.2%。

  对合法行政行为依法维持,维护行政执法权威,判决确认行政行为合法有效、驳回行政相对人诉讼请求以及原告主动撤诉3145件,占一审行政诉讼案件结案总数85.8%;办理非诉行政案件4328件,裁定准予执行3792件,占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案件总数87.6%,保障了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吉林法院还通过与其他部门建立良性互动机制,逐步实现了司法与行政执法的有效衔接。

  省高院与省政府法制办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行政审判情况,共同研究涉诉重点问题,促进了行政纠纷的源头预防和多元化解。针对房屋拆迁、土地征收等重点领域,加强与住建、国土等部门工作联系,统一法律适用标准。与政府部门协调配合,妥善化解涉及重大项目建设的法律纠纷,保障了我省相关重点项目的平稳落位。

  看点十:自觉接受监督

  【报告原文】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更加自觉地把法院工作置于人大监督之下。省高院认真落实本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细化具化措施,加强督查督办,逐一整改落实。

  【解读】

  人民法院接受人大监督,是宪法和法律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有利于人民法院不断完善宏观工作部署、健全工作制度,加强自身建设,确保司法公正。

  省高院始终自觉地把法院工作置于人大监督之下,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了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情况,根据审议意见,完善配套机制,确保改革落位。

  进一步拓展接受监督渠道,省高院通过主动走访、组织座谈等方式听取代表意见258人次,全省法院邀请了357名代表列席审判委员会、1836名代表视察法院和观察庭审,保障了人大代表行使监督权力。

  此外,与省政协建立了重大事项专题协商机制,健全决策咨询制度,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省高院还通过举行新闻发布会以及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等载体发布司法信息,广泛接受新闻舆论和社会监督。

  第三部分:2017年工作五大任务

  任务一:全力以赴保障振兴发展

  【解读】

  深刻把握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经济工作重点任务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找准工作着力点,为我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围绕“诚信吉林”建设,充分发挥司法断案惩恶扬善功能,营造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公正高效审理涉企案件,依法慎重采取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任务二:尽心竭力维护社会稳定

  【解读】始终保持打击犯罪的高压态势,确保对重点犯罪、多发犯罪的打击力度和震慑效果,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进诉调“无缝对接”,最大限度实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全力化解涉诉信访案件,尽最大努力把群众信访问题解决好。

  任务三:全心全意践行司法为民

  【解读】

  全面构建阳光司法机制,依法可以公开的全部公开,实现让人民群众看得见的公正。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纪律和规矩从严,实现让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公正。集中整治审案超时问题,案件再多、压力再大,也要把方便带给群众、把困难留在法院,实现让人民群众等得起的公正。年底前全面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让人民群众获得实现得了的公正。

  任务四:坚定不移推进司法改革

  【解读】

  继续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试点改革,完善法官履职保障等配套制度。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切实发挥庭审决定性作用,以法庭审判的程序公正实现案件裁判的实体公正。大力推进电子法院升级,加快智慧法院建设,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公开透明、更加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任务五:坚持不懈狠抓队伍建设

  【解读】

  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更加自觉地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从严治院、从严管理,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深入推进正风反腐,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司法腐败,只要有司法腐败,坚决严肃查处、一查到底,只要有害群之马,坚决绳之以法、绝不姑息。 来源:吉林日报 责任编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与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