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吉林省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04.06.2015  11:34

  6月2日,省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吉林省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近期以政府令的形式公布、今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

  《办法》共23条,主要明确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雷电灾害防护原则和“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防雷减灾工作机制,规定了在省政府领导下各职能部门的管理职责,突出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事前预防、事中监督和事后检查,将为吉林省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发挥重要的法制保障作用。(王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