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退参还林工作有序开展

20.06.2016  23:54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林业厅、国家林业局驻长春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印发<打击非法侵占林地毁林种参专项行动>中林地回收还林工作通知》精神, 2016年5月16日至5月20日,吉林省林业厅组织人员对白山、通化等地区6个重点县(市)“打击非法侵占林地毁林种参专项行动”中林地回收还林(以下简称退参还林)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 

  从督导检查情况看,各地、各单位能够认真落实通知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机制措施,严格责任落实,准确把握行动节点,依法严肃打处,退参还林工作有序向纵深发展。各地、各单位退参还林工作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落实退参还林工作任务目标。各地将退参还林工作纳入林地清收还林工作中加以落实。白山市结合本市组织开展的打击毁林种参“冬春会战”专项行动,成立以副市长为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有序推进退参还林工作。各县(市、区)和省属国有林业局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目标,对退参还林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动员、再调度。同时围绕实现还林目标,积极采取督导、问责等方式,在不同工作阶段约谈重点参业县(市、区)党政一把手,明确责任、落实分工,指导各地有效落实退参还林工作,确保“冬春会战”和退参还林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 

  二是强化措施,确保退参还林工作到位。各地、各单位按照全省退参还林工作总体部署,结合各自任务目标,认真落实了辖区内所有参地地块和面积,详实列出了回收和还林明细台帐,上下联动积极落实了退参还林工作任务和还林责任,规范有序地推进了退参还林工作。截止目前,白山市退参还林面积已达1141.17公顷,通化市退参还林面积达到167.6公顷。 

  三是依法惩治,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各地、各单位以林地清收还林目标为引导,依法严厉打击和查处了违法犯罪行为。根据督导情况看,本次行动中:通化市处罚违法责任人469人,罚款411万元;白山市行政立案3346件,刑事立案144件,行政处罚3426人,查处犯罪嫌疑人174人。特别是白山市根据本地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对工作中玩忽职守、监管不到位以及涉嫌违法违纪的49名公职人员依法进行了严肃处理。其中,纪委查处违纪人员23人;检察院查处职务犯罪人员21人;森林公安查处违法公职人员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