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修改《吉林省车用气瓶改装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的函

08.09.2016  21:17

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吉林省公安厅、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经省政府领导同意,《吉林省车用气瓶改装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已经由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修改完成,拟由省政府下发。请各相关部门于9月3日前将修改意见书面回复给省质监局。     附件:1.《吉林省车用气瓶改装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2.《吉林省车用气瓶安全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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