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省司法厅召开2020年度吉林省行政案件司法审查、行政复议情况新闻发布会
5月28日,省法院与省司法厅共同召开2020年度吉林省行政案件司法审查、行政复议情况新闻发布会,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启文通报了2020年全省行政案件司法审查工作情况,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林松通报了2020年全省行政复议工作情况,推进法治政府和府院联动机制建设走向深入。
2020年,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8186件,同比下降42.4%。其中新收一审案件2967件,人案比1.08,低于全国均值。全省共审结案件7978件,结案率97.6%,平均审理天数35天,一审息诉服判率60.8%,一审调解撤诉率23.3%。
2020年,全省行政复议机关共受理各类行政复议案件4554件,同比下降40.7%。行政复议案件主要集中于市、县两级,主要涉及行政处罚、行政征收、信息公开、行政确权、行政强制等事项。从审理结果看,终止的案件占22.9%,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占22.2%。
2020年,省政府和省法院共同建立了府院联动机制,省法院定期向省政府通报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省政府加大督查力度,将行政机关败诉、负责人出庭等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全省依法行政水平有了明显提升。取得了行政机关败诉率下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明显提高、司法建议回复率上升等成效,非金钱非诉执行案件全面推行裁执分离,进一步提高了执行效率和行政执法效率。
全省法院和行政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精神,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全省各级法院与同级政府依托府院联动机制共同成立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起诉到法院的案件在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先纳入中心进行诉前调解,力争把行政争议化解在诉前,消除在萌芽状态,努力做到矛盾不积累、不升级、不激化。2020年,全省各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共受理诉前争议1959件,化解812件,化解率达到42%。行政案件数量自2015年行政诉讼法修改后逐年增长和高位运行趋势发生改变,开始出现大幅度下降。2020年全省法院新收案件同比下降45.7%,其中新收一审案件同比下降24.4%,新收非诉执行审查案件同比下降58.6%,诉源治理效果明显。
2021年5月6日,省政府与省法院、省检察院召开2021年第一次府院联席会议,提出推动府院联动由个案协调、事后化解向前端治理、源头预防转变。全省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将在突出诉源治理,合力化解重大矛盾等方面,按照建立诉调对接调解平台,提升行政争议前端治理能力,诉前化解行政争议矛盾、协同化解行政复议矛盾的新要求,认真履行职能,在巩固和深化去年府院联动工作成效的基础上,深入贯彻落实力量联合、数据联通、风险联控、社会联治的工作要求,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更加注重“治本”,在持续抓好重大案件协调和重大矛盾化解的同时,加大对重大改革推进、重大项目建设、重大社会问题中矛盾风险的防范力度,推动实现府院联动工作更有建设性、更富生命力。
据了解,省法院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了在进一步强化依法决策意识,细化一线执法操作规程,及时出台制度规范,进一步增强应诉意识和能力,树立协调化解意识,积极参与法院调解,提高应诉人员素质和能力等方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建议,得到了行政机关的积极反馈,为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水平,促进法治吉林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省司法厅将以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为契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质效,运用行政复议工作平台等信息化手段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行政复议途径合理解决利益诉求。通过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与人民法院的工作沟通协调,统一有关法律适用标准,充分发挥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作用,共同做好行政争议的协调化解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法治政府、法治吉林建设。
答记者问
中新社记者
问:我是中新社的记者,请问张启文副院长刚才您提到了,全省各级法院推动同级政府依托府院联动机制共同成立了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并已实质性运转,效果比较明显。想请问,对“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今后的建设有哪些安排?
答:感谢您的提问。在实现全省“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全覆盖的基础上,我们将积极加强场所运用,调配素质高能力强的工作人员进驻协调化解中心,与司法行政部门联合制定“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工作规程,进一步提高行政争议协调化解效率,将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建设与“数字吉林”建设深度融合,提高“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建设的智能化、信息化水平。
《新浪吉林》记者
问:林松副厅长刚才您提到,省委依法治省办开展的专项工作促进依法行政效果明显,请问有哪些具体的做法和措施?
答:行政复议是行政执法工作的风向标,可以更好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具体做法一是通过行政复议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对发现的问题,向有关机关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提出改进要求。二是去年上半年,按照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整顿规范执法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省委依法治省办开展了剖析整改行政机关被纠错案件、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将2019年以来全省行政机关被行政复议纠错案件和行政诉讼败诉汇总印发,要求被纠错行政机关对表整改,具有可执行内容的要依法及时履行到位,查找依法行政短板和管理漏洞,制定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最后以“条块结合”的方式进行集中整治。三是针对行政复议发现行政机关执法中滥用执法自由裁量权问题,我们按照省委依法治省委的统一部署,开展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典型差案评查等工作,组织全省各级行政执法机关编制“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和免于行政强制事项清单”两万多项。四是针对行政执法机关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我们正在组织编制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检查“四张流程图”,便于执法人员掌握行政执法程序。五是针对多头执法,执法扰民,执法效率低下,我们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推动新组建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健全完善制度,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提升行政管理的科学化、人性化、精细化水平,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今日头条记者
问:我是今日头条的记者,想请问张启文副院长,行政争议前端治理准备开展哪些工作?
答:感谢您的提问。5月6日,省政府与省法院、省检察院召开了府院联动2021年第一次联席会议,对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即推动府院联动由个案协调、事后化解向前端治理、源头预防转变。我们将通过提出司法建议,与检察机关、行政机关开展联合调研、联合出台规范性文件等方式,充分发挥成员单位的合力作用,坚持问题导向,前端预防、实地化解,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促进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水平。
问:请问林松副厅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主要方向是什么,下一步主要开展哪些工作?
《城市晚报》记者
答: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一项重要改革事项,核心是除实行中央垂直领导的行政机机关外,集中行政复议权,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权,管辖本地区的行政复议案件,实行五统一原则,统一接待、统一受理、统一审理、统一签批、统一决定。4月29日,省委书记景俊海主持召开的省委全面依法治省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吉林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方案》的要求,协调推动相关部门落实整合行政复议职权涉及的机构编制、财政预算、办案保障设施等事项,统一全省行政复议工作模式和工作标准,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加强全省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确保中央的改革部署落地落实。
吉林日报记者
问:我是吉林日报的记者,张启文副院长刚才提到,已经全面推行非金钱非诉执行案件实行裁执分离。我想了解一下,裁执分离领域拓展的具体情况。
答:感谢您的提问。裁执分离是我省在房屋征收拆迁领域首创的改革举措,被最高法院在全国推广的“吉林经验”。2020年省法院和省政府共同出台文件,将裁执分离从房屋征收拆迁领域进一步推广到全部非金钱非诉执行案件,全面推行法院裁决、政府组织实施的裁执分离制度。2020年,全省非金钱非诉执行案件1196件,实行裁执分离1102件,裁执分离率92.1%,同比上升34.4个百分点。其中多个地区的裁执分离率达到100%,依法保障了行政强制执行效率,确保了重大项目建设有序推进。我们将在坚持2020年科学做法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继续提升社会综合治理水平。
《北方法制报》记者
问:刚才林松副厅长您提到行政复议是政府系统内部自我纠错的一个制度,请问如何确保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保证公平、公正?
答:这个问题可以说是行政复议工作的一个关键问题。第一,行政复议是一项行政机关内部层级监督制度,同时对于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绝大多数案件都可以继续行政诉讼,制度设计上由司法审查才是最终监督。第二,针对不依法办案的行为,行政复议法及实施条例对行政复议机关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第三,按照法律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采取实地调查、核实证据、公开听证、专家论证等方式不断提高案件审理的透明度。第四,司法部已经部署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业务培训指导,打造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的行政复议工作队伍,健全规范严格的办案流程,减少人为裁量的空间,确保办案公平公正。
责任编辑:吉林高院新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