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22.01.2015  10:48

为了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2014年,吉林省法制办按照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赋予的“积极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试点工作”任务要求,经吉林省政府同意,在长春、白山两市及所属县(市、区)开展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复议办案权全部集中到政府

 

据省政府法制办主任刘川介绍,2014年,省法制办按照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赋予的“积极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试点工作”任务要求,在长春、白山两市及所属县(市、区)开展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试点,目前该工作已于2014年9月1日全面展开。

 

据介绍,长春、白山两市及所属县(市、区)进行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试点,都采取设立行政复议委员会和集中行政复议权的行政复议机制。行政复议委员会定位是市政府行政复议工作的议决机构,主要负责下级政府、市政府所属部门及部门派出机构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的议决,领导本级行政复议机构,监督、检查下级政府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及时研究解决行政复议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具体方法是实行“五统一”的办案方式:统一接待、统一受理、统一审理、统一签批、统一决定,把办案权全部收到政府,政府部门不再受理行政复议案件,主要解决行政复议资源分散和复议资源配置不合理的问题,提升了政府法制工作地位。也优化了行政复议审理程序,案件受理后,由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依法进行案件调查、现场勘察,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必要时举行听证会和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建议,然后经行政复议委员会对案件集体讨论,作出决定,通过严格的行政复议审理程序,大大提升了办案质量。

 

受理案件的纠错率达到近40%

 

开展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和集中行政复议权,此举重在规范行政复议办案审理工作,保证行政复议结果公平公正,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据了解,自2014年9月1日起至今3个月时间里,试点两地共接待电话咨询、来人来访1800余人(次),超过上年同期接待量的3倍以上,案件受理量明显增多,受理案件的纠错率也明显提高,达到近40%,每个案件都能确保办成“铁案”,大大提高了行政复议的公信力。案件涉及治安管理、房屋征收、土地征收、税务征收、道路交通、城市规划、拆迁裁决、土地林地权属争议、政务信息公开、劳动和社会保障、房屋权属登记、项目审批、工商管理等行政管理领域。

 

这表明集中复议权的体制机制在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方面的作用初步显现,同时也反映了群众自愿通过行政复议这一方便、快捷的方式来寻求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增强,依法维权意识不断提高。前来行政复议的长春老司机赵志杰说:“没想到的是行政复议进行得如此顺利,工作人员很详细地告诉自己怎么填,热情的服务让我感觉到很惊讶。切切实实地感受到了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带来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