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省会驻地的变迁:1949建国时省会是吉林市(图)

23.12.2014  14:35

吉林省省会驻地的变迁:1949建国时省会是吉林市(图)

吉林省简称“吉”,省会为长春。在正式建省的100多年间,吉林省省会的驻地曾经有过多次迁移。

早在远古时期,就有人类在吉林省这块土地上繁衍生息。距今约5万年至1万年前的“寿山仙人洞”、“榆树人”、“安图人”、“青山头人”等,是已知的吉林省地区最早的居民。在舜、禹时代,吉林省境内的古代民族就开始与中原王朝建立了联系。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正式建立吉林行省,省会设于吉林市。1911年10月10日辛亥革命爆发,1912年元旦中华民国成立,2月12日清朝末代皇帝溥仪下诏退位,中国2000多年的封建帝制宣告结束。民国初期,吉林行省区划延续清朝旧制不变,省会仍设在吉林市。

1931年9月18日,日本帝国主义悍然发动“九一八”事变,侵占了中国东北,吉林省沦为日本的殖民地。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随后,中共中央派遣大批干部和部队挺进东北地区。1945年10月25日,中共中央东北局决定在长春成立吉合区党委,同时成立吉合区行政委员会,周保中任主任委员,这是吉林省建立的第一个省级人民政权。同年11月9日,东北局决定撤销吉合区党政军机构,10日,成立中共吉林省工作委员会,张启龙任书记,隶属于中共中央东北局领导,驻地为长春。之所以把驻地选在长春,主要是因其重要的战略地位及地理位置,对解放东北有重要的意义。11月17日,国民党政府令东北行营全体人员撤至北平,并向苏联施加压力,苏军随即要求中共军队与政府撤出长春、吉林等城市。19日,中共吉林省工作委员会先撤至长春郊区的拉拉屯。21日,东北人民自治军撤出长春,长春被国民党军队占据。面对新形势,中共吉林省工作委员会在拉拉屯召开第二次会议,会议决定:广占中小城镇与乡村,剿灭土匪,发动群众,建立民主政权与根据地,为夺取长春等大城市创造有利的条件。

1945年12月27日至30日,在永吉县岔路河镇召开吉林省人民代表会议,出席会议的正式代表55人,列席代表9人。会议决定正式成立吉林省政府,选举周保中为省政府主席,周鲸文为副主席(未到职),并选举产生了省政府行政委员会委员。人民代表会议结束当天,中共吉林省工作委员会发出通知:“吉林省政府已经成立,是全省最高行政机关,此后各地党、政、军应分别向所属上级直接报告工作。各县政府及专署应接受省政府的领导和指示,各级党委对上级政府或军事机关的命令、训令、通令、指示等,应领导同级政府、军事机关执行并应保障执行得好。”

随着国共两党对东北的争夺日益激烈,吉林省政府驻地一年之内几经迁移。1946年2月8日,吉林省政府驻地从永吉县迁至磐石县的磐石镇办公。4月15日,吉林省政府由磐石迁至吉林市。不久,国民党军队疯狂反扑,5月28日,吉林省政府随东北民主联军撤出吉林市,随即迁往敦化。1946年8月17日,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政府、吉林省军分区又从敦化迁至延吉。

1948年3月9日,在东北人民解放军的猛烈进攻下,孤守吉林市的国民党军第六十军放弃吉林市,向长春市逃跑,吉林市解放。3月10日,中共吉林省委和吉林省政府由延吉迁回吉林市。1948年10月19日,长春市解放,成立长春特别市,由东北行政委员会代管。1949年4月21日,东北行政委员会发布命令,长春市划归吉林省管辖。1949年5月1日,根据东北行政委员会的决定,吉林省政府更名为吉林省人民政府,省会仍驻吉林市。

1953年7月8日,经中央人民政府批准,将长春市由省辖市改为中央直辖市,仍由东北行政委员会代管。1954年8月1日,根据中央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大区一级行政机构和合并若干省市建制的决定》和东北行政委员会[54]办字第1336号命令,长春市由中央直辖市改为吉林省省辖市。9月25日,吉林省人民政府电告中央政府及吉林省各市、县:省政府自1954年9月27日起迁往长春市。为了保证省人民政府直属各机关有组织有秩序顺利地搬迁至长春市,9月29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又下发《为迅速建立省府直属各机关来长后的新的工作秩序》的通知,对在搬迁过程中办公、住宿、饮食等方面遇到的困难,提出相应对策。

吉林省在正式建省的100多年间,省政府的驻地虽然经过多次迁移,但其中的好几处地方都是临时性的驻地,只有吉林市和长春市才是正式的省会。从1954年至今,吉林省省会一直设在长春市,长春市已成为我省政治、经济、文化和交通中心。1994年,长春市被国家批准为副省级城市。如今的长春市已成为闻名中外的国际汽车城、电影城、科教文化城和森林城,也是新兴的绿色食品城和国际知名的雕塑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