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法院司法透明度位居全国高院首位

31.03.2017  15:50
  近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在北京联合发布了《中国法治发展报告(2017)》,公布了2016年度中国司法透明度指数评估结果。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全国31家高级人民法院排名中位居第1位、在81家测评法院总体排名跻身三强,长春市法院、吉林市法院在81家法院排名中分列第5位、第6位,取得历史性突破。

  《法治蓝皮书》已经连续编发15年,具有极为广泛的社会影响力,是全面了解中国法治发展、研究年度法治状况和热点法律问题的重要文献。此次评估对象总计81家法院,包括最高人民法院、31个省(区、市)高级人民法院以及49个较大城市的中级人民法院三个层次。测评指标体系涵盖“审务公开”“审判公开”“执行公开”“数据公开”4个一级指标。

  此次评估数据显示,81家法院司法透明度指数的平均分为57.6分,30家法院得分在60分以上,占比为37.04%,基本与2015年持平。其中,吉林省法院、吉林市法院得分分别为82.95分、78.36分,同比2015年大幅提升。而长春市法院表现出强劲的后发优势,得分81.15,司法透明度指数首次跻身全国五强。

  据了解,省法院司法透明度位居全国高院第1位,得益于全面整合司法资源,积极完成法院司法公开网站集约式建设,打造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实现了信息同步,数据共享;设置审务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审判流程公开、执行信息公开4个一级目录,下设组织结构、诉讼须知等28个二级目录和诉讼文书样式、诉讼费用标准等57个三级目录,细化了公开栏目;新增全站搜索引擎功能和跳转链接,切实提高了信息查找指向性和全省法院司法公开网站的“一键导航”。同时,省法院出台了《吉林省法院司法公开标准》《吉林省法院司法公开工作项目指南》《吉林省法院司法阳光指数评估体系》,明确和量化公开标准,并加大司法公开业务的培训和调度,以外部监督和内部管理,努力构建吉林法院司法公开“内外兼修”新格局。(粘青 孙兵 常非凡)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与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