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林业厅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安排

12.02.2015  12:24
   一、2014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造林绿化取得明显成效。全省共完成造育林总量257.6万亩,占计划任务的128.2%,其中:宜林地人工造林150万亩(清收林地还林面积,包括退耕、三北、造林补贴等重点工程),更新造林70.1万亩,林冠下补植34.5万亩,封山育林3万亩;完成森林抚育331.5万亩,占计划任务的100.5%;城市、县城新增绿地面积1.4万亩,占计划任务的136%;完成义务植树3901万株,占计划任务的151%。东部绿美提升工程进展顺利,长白山生态景观美化工程完成70%的造林绿化施工工作,裸露山体修复工程完成山体修复11.4万平方米,森林小镇美丽乡村创建工程有45个森林小镇、400个村屯达到合格标准,18个国有林业局新增绿化面积80万平方米。加强中部农防林建设,制定了《吉林省“第一个十年”农田防护林更新改造实施方案》,已报省政府待批,组织农安、榆树、德惠三个试点单位,全面完成了黑土地保护治理规划目标中1.05万亩农田防护林更新改造任务。认真开展西部防沙治沙工作,以国家生态工程项目为载体,支持沙产业开发项目30多个,完成2014年治沙任务3.2万公顷。   (二)森林资源管护得到全面加强。按照省委、省政府“三年清收、五年还林”的目标要求,全力推进林地清收还林工作。仅一年时间,全省就清查出被非法改变用途林地面积855万亩,占全省被改变用途林地面积的73.4%;收回林地面积480万亩,占全省被非法改变用途林地面积的39.8%;春季还林150万亩,占全省5年还林计划面积的25%。我省林地清收工作得到了国家林业局的充分肯定,在全国推进林业改革座谈会上做了典型发言。修订完善了《吉林省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砍伐林木补偿标准》,征占用林地补偿实现了与耕地的“同区同价”、“同地同价”,我省也是国家林业局2013年提出调整林地补偿标准要求后,第一个完成这项工作的省份。起草了《吉林省林业厅关于改革参业用地配置方式的实施意见》,对现行参地配置方式进行了改革,进一步落实了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面加强森林资源基础管理,组织启动了《一元立木材积表和材种出材率表》、《森林采伐调查设计细则》的重新修订,组织开展了“十三五”采伐限额编制和第九次全省森林资源清查工作。扎实推进集体林登记发证,全省林地所有权发证率达到93%,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发证率达到61%。加强火灾应急处置能力建设,举行了为期20多天的扑火实战拉动演练,举办了全省森林防火指挥员培训班,逐级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实现了无重大森林火灾目标。继续抓好美国白蛾、松树蜂、栗山天牛等有害生物防控工作,认真开展全省林业有害生物调查监测,达到或超额完成国家林业局下达我省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四率”指标任务。加强公益林保护管理,完成了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区划调整工作。   (三)湿地保护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启用重要湿地补水备用金425万元,为莫莫格保护区补水6000立方米,大安牛心套保补水2000立方米。积极争取国家湿地保护试点项目和政策支持,为向海保护区24000亩耕地申请了退耕还湿试点,争取中央投资2400万元;为雁鸣湖保护区17025亩受损耕地申请了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争取资金2000万元;为大安市、通化县人民政府等2个单位申请了湿地保护奖励试点,争取资金1000万元。加快推进湿地保护区、湿地公园新建工作,完成新建湿地公园7个。积极配合省发改委和所在地政府推动向海生态移民试点,与省发改委共同起草了《关于推进向海湿地保护区核心区生态移民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大力发展湿地生态旅游和湿地经济,向海、莫莫格、龙湾和长春北湖已纳入吉林省旅游联盟,建立了辽源、鴜鹭湖、牛心套保湿地公园生态经济区示范点。在向海、莫莫格、查干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及大安嫩江湾国家湿地公园开展了荷花基地建设试点,投入资金1500万元,共栽植荷花10959亩。   (四)野生动植物保护力度加大。突出抓好东北虎、豹、白鹤、东北红豆杉等濒危物种的保护,珲春东北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区调整项目有效推进,全面开展了吉林省第二次全国野生植物资源调查工作。完成了世界银行GEF虎保护项目的调研、设计,为我省争取到第一期160万美元的项目援助额度,占吉黑两省三部门总金额的53.3%;启动了全球环境基金第二期项目筹备工作,向国家林业局申报了项目初步安排意见书;成功组织召开了2014珲春中俄虎豹保护专家小组工作会议,并以珲春、汪清保护区的名义与俄罗斯资源部豹地公园(保护区)签署了5年虎豹保护技术合作协议。进一步加快自然保护区标准化建设步伐,长白山笃斯越桔省级自然保护区通过了省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的评审,和龙图们江源、辉南大椅山、汪清上屯3个省级自然保护区得到了省政府批准,白山原麝保护区已被国务院批准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林业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评估工作,在国家环保部牵头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评估验收中,取得了林业系统2010年以来新晋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估得分均超过80分的好成绩,其中吉林黄泥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在全国评估中取得全国第二的好成绩。扎实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工作,认真组织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和巡查巡护、清山清套等检查活动,加大了对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利用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关注、自觉抵制乱捕滥猎、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等行为的良好氛围。   (五)林业产业转型迈出新步伐。加强林业产业引导资金的规范管理,从我省林业产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对原《吉林省林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进行了修订,并制定了《吉林省省级林业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对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和方式进行了适当调整,优先支持利用林地、湿地、沙地和森林环境开展的种植、养殖项目。今年省政府安排林业产业发展引导资金3600万元,计划安排补助项目94个。其中林下种植养殖类项目73个,林产品加工类项目11个,林业科技推广类项目10个。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搭建市场经济交流平台,为林业企业提供支持与服务。探索大宗林产品营销方式,积极帮助红松宝以主承销商身份在渤海商品交易所挂牌交易松籽,成为我省首家在渤商所上市交易的企业。组织筹办绿色发展战略研究班,有力提升了林业企业家市场经济理论水平。召开森林旅游产业发展座谈会,加快推动森林旅游产业转型升级。蛟河实验区管理局与山东原山集团共同出资成立了“山东蛟原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虎园启动了大熊猫馆项目,现已顺利完成了主体工程的三分之二,有望在明年“五一”开馆。充分发挥林业产业协会的作用,办好林业产品交易展销会,成功举办了第五届中国(长春)苗木花卉展销会。来自全国13个省份的430多家苗木花卉企业参展,展销期间共签订购销合同400多笔,交易额达8500多万元。认真组织开展林产品质量检查,共检查企业46户,总体合格率达到91.3%。2014年,实现林业产业产值1450亿元,比上年增长7.41%。   (六)林业改革扎实推进。深入开展地方国有林场调研摸底,全面掌握了人员编制、森林资源、林木林地流转、财务收支、社会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生产经营和职工工资田等情况。在此基础上,组织起草了全省地方国有林场改革总体方案,已上报省政府,争取尽快上报国家,列入国家国有林场改革2015年试点范围。深入推进集体林权配套制度改革,加快林权管理机构建设,已有7个市(州)27个县(市、区)经编办批复成立林改管理机构。加强了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全省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已突破700个,比去年增加20%。推荐12家林业专业合作社参加了全国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选,并全部通过审核,成为全国首批国家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在17个县(市、区)和省直8个国有林业局开展了森林保险试点工作。积极参与国有林区改革顶层设计,开展了相关调研论证,有理有据的向国家提出了政策性建议和改革诉求。协调两个集团,加强政策研究和改革成本测算,报请省政府初步确定了停伐意见。同时,积极探索理顺森林资源监督体制有效途径,协调省编办新增专员办专项编制13个,编制总数达到26个,为深化森林资源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奠定了基础。认真做好扩大天保实施范围前期工作,深入搞好调研摸底,向国家提出了纳入天保范围的政策建议。经过积极争取,我省被列为国家公园建设9个试点省之一,初步确定长白山保护区为试点单位。   (七)林区民生持续改善。一是继续推进林业棚户区改造。积极协调开发银行为林业企业贷款,缓解林业企业资金困难,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步伐。2014年林业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计划任务为12130户,建筑面积60.65万平方米,已竣工8003户,竣工率66%。二是全面加强林区基础设施建设。争取省开行贷款额度20亿元,目前已落实4.8亿元。进一步加大政策争取力度,争取棚户区改造配套设施投资6.15亿元,大大缓解了各林业局棚户区改造的资金压力。重点支持湾沟、红石林业局中心林场给水建设项目,松江河、白石山、敦化、大兴沟、白河、天桥岭林业局职工医院改扩建项目,红石、白石山、黄泥河局址给水建设项目。三是认真落实国有林区一次性安置职工社会保险补助政策。联合下发了《吉林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一次性安置职工社会保险补贴实施方案》(吉林联发[2014]2号),协调省财政落实各级配套资金7.81亿元。发放一次性安置职工社会保险补助12亿元,10万人从中受益。四是加强林区民生情况统计。委托省统计局完成了全省国有林区林业职工民生情况统计调查,发布了《全省国有林区林业职工民生情况统计调查报告》, 为制定未来我省林业发展规划提供统计咨询决策依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五是狠抓平安林区创建。以隐患排查整改为重点,积极组织开展“2014年春季行动”、“夏季攻坚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月”和以“六打六治”、“四项专治”为重点的安全生产“秋冬会战”专项行动,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确保了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狠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强化林区社会维稳和边境稳控,林区社会治安环境进一步好转,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八)支撑保障能力不断增强。一是加强各类专项规划编制。编制了《吉林省林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纲要》,划定了生态红线,并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完成了18个森工局和安图森经局《2014年-2018年吉林省森林生态城镇社会性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的编制和审查工作,此项工作获得了国家林业局、国家发改委相关司局领导的高度认可。二是大力争取项目资金。认真谋划各类项目,积极争取林业项目和中央、省财政专项资金52.4亿元,较上年增加了2.1亿元。加强了科技项目申报,努力解决我省林业科技成果紧缺和产业技术支撑能力不足的问题。全年申报林业科技类项目55项,申请中央财政林业科技资金4917万元。科学严格组织林业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组织专家完成科技成果鉴定12项,新产品鉴定5项。向省级科技主管部门申报省科技进步奖11项,其中推荐一等奖2项、二等奖9项,目前评审已经结束,正在进行社会公示。启动实施了“科普服务生态建设行动”和“科普服务林改行动计划”,加强了科技服务和推广。三是强化种苗管理。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林木种苗工作的意见,继续抓好1.5代良种生产基地建设,新增完成建设面积265.5公顷,嫁接红松等树种16万株。加强国有苗圃管理,确定第二批省级重点林木良种基地9处,省级重点苗圃33处。四是推进林业站、森防站标准化建设。落实投资1500万元,计划建设140个标准化林业站,使我省标准化林业站达到60%以上;落实投资1350万元,加强基层森防站应急处置能力建设,为全面加强森林资源管护提供了重要保障。五是强化重点工程资金审计管理。对厅属25家事业单位2013年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全面审计,完成了2012年、2013年林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审计,配合国家林业局林业基金管理总站对我省湿地项目进行了全面稽查。认真贯彻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有力推进了林业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建设。加大了作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尤其是较好完成了群众路线教育总结收尾,经受住了中央暗访组暗访、省委巡视等检验,相关问题整改基本到位,得到了上级部门较高评价。   在取得上述成绩的同时,我省林业建设和发展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在生态修复工程建设上,缺乏系统性推进措施,重点工程进展比较缓慢,一些区域的生态环境还亟待改善。二是在造林绿化上,基本还是采取传统造林绿化模式,缺少精品工程和亮点工程。三是在推进林业产业转型上,升级步伐不快,发展层次不高,支柱产业和龙头企业培育亟待加强。四是在森林资源管护上,一些地方领导对林地清收还林重视程度不够,导致工作进展极不平衡;森林防火的压力也越来越大,急需加强能力建设。五是在林区社会发展上,基础设施欠账较多,资金投入明显不足,林区还普遍存在就业不充分、收入水平低等问题。六是在深化林业各项改革上,地方国有林场改革成本巨大,国有林区改革触及体制机制等深层次问题,各种矛盾错综复杂,推进也极为艰难。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二、2015年工作安排   2015年林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三次、四次全会以及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生态为本,突出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缩小区域、城乡间的生态差距,推进吉林生态全面恢复;坚持问题倒逼,创新林业体制机制,切实增强林业发展活力和动力;坚持依法治林,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快推进林业法治化进程;坚持保增长、调结构,推动林业产业转型升级;坚持民生为先,进一步提升职工群众幸福指数,为实现“科学发展、加快振兴、让城乡居民生活得更加美好”的总目标做出更大贡献。具体工作目标是:全年完成造林面积230万亩,中幼龄林抚育232.5万亩,高标准绿化美化村屯400个,完成义务植树3600万株,城市(县城)新增绿地面积667万平方米;林业产值达到1550亿元,同比增长6.9%;完成林业棚户区改造1.4万户,林业在岗职工工资达到3.5万元,林业职工家庭人均纯收入达到1.3万元,同比分别增长12.9%和7%。   (一)大力实施各具特色的区域生态修复工程。在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重点生态建设工程和省级各项造林绿化任务,带动“第二个十年绿美规划”任务顺利实施的基础上,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对东、中、西部发展战略的部署,重点抓好三大工程建设:一是加快推进东部长白山森林生态系统修复工程。协调落实好配套资金,继续对长白山生态景观美化工程130公里环区旅游干线公路两侧景观进行修复和改善;完善提高54个森林小镇和示范镇建设;投入资金2000万元,完成400个绿美示范村屯创建;对8个县市主要公路两侧裸露山体修复继续进行完善与提高。二是加快推进农防林更新改造工程。投资1800万元,完成更新改造农田防护林任务5万亩,其中更新造林2万亩、低效农田防护林改造3万亩,力争经过十年努力,使全省农田防护林更新工作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三是加快推进西部生态屏障建设工程。主动与省里西部生态经济区建设规划相衔接,计划再安排450万元,补足厅里确定的1000万元补水备用金额度,选择3块重要湿地进行长效补水试点,选择2个国家级湿地保护区进行生态效益补偿试点;计划为向海、莫莫格、波罗湖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申报退耕还湿任务35000亩;配合省发改委全力推进向海保护区核心区生态移民工程。完善落实防沙治沙各项防治和保障措施,组织实施好省级财政和中央预算内防沙治沙专项资金造林工作,完成沙化土地治理面积3.2万公顷。   (二)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一是继续大力推进林地清收还林。按照省政府确定的“三年清收、五年还林”的目标,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尤其是要落实好各级政府的主体责任,积极推进林地清收还林进程。今年要收回林地240万亩,还林面积达到120万亩以上。同时,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认真执行好新的林地征占用补偿标准,确保建设工程不占或少占林地。二是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与培育。巩固扩大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完成中幼龄林抚育试点任务232.5万亩。扎实推进天然林保护工程,突出抓好73万亩森林培育、3万名一次性安置职工社会保险补助发放、300个管护站建设,强化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管理水平,促进林分结构进一步优化。三是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进一步加大东北红豆杉、长白松等濒危植物的就地保护,稳定、恢复和壮大野生资源。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实施濒危物种栖息地抢救性修复工程,拟新建省级保护区2处,新晋升国家级保护区1处,自然保护区面积达到257万公顷。突出抓好东北虎、豹等旗舰濒危物种保护,全面推进《吉林东北虎保护工程规划》的实施,建立东北虎自然保护区网络,启动全球环境基金(GEF)濒危动物保护项目,促进东北虎、豹种群数量得到恢复性增长。四是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紧紧围绕全省无重大森林火灾目标,不断强化森林防火组织领导及防控体系建设,层层落实防火目标责任制,大力推进森林防火法制化、规范化、专业化和科技化进程。以长白山保护区和中俄、中朝边境地区为重点,强化信息指挥数字通信、了望监测、航空护林、大型灭火装备设施设备建设,努力提高森林防火综合防控能力。按照国家林业局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林业有害生物普查的外业调查工作;进一步加强检疫封锁措施,重点抓好美国白蛾等重大疫情防控;开展森防检疫标准站建设,改善基础设施条件,进一步提高应急反映能力。高度重视抓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和沙尘暴应急管理工作,增加监测站点,提高监测水平,落实防范措施,确保广大职工群众切身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五是加大依法治林力度。做好《吉林省森林防火条例》的修订工作,推动尽快进入立法程序,并启动《吉林省森林管理条例》、《吉林省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吉林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吉林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吉林省松花江三湖保护区管理条例》的立法调研及草案起草工作。针对涉林违法犯罪高发态势,加强林政稽查工作,深入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乱捕滥猎、乱垦滥占、非法走私经营等行为,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三)积极推进林业重点改革。一是全面启动国有林场改革。在明确国有林场生态公益功能定位的前提下,加快推进政企、事企分开,把解决职工社保、脱贫致富放在优先位置,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逐步建立中央和省级财政补贴、地方政府配套投入的多元化投资运营机制。计划利用2-3年的时间,基本完成国有林场改革。今年选择基础条件较好、积极性较高、具有代表性的一些县(市)率先进行试点。二是加强对国有林区改革的系统研究和设计。计划请省委改革办牵头,省直有关部门参加,组成专门调研组,对两个集团的国有林业局进行解剖,重点研究停伐和改革对国有林区的影响,把改革的底数搞清,把可能遇到的问题找准,把改革的路径和相关对策研究到位。积极推动天保工程扩大实施范围,争取国家将天保工程范围扩大到所有国有天然林,实现政策全覆盖,并同步调整补助标准,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探索完善森林资源监督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将派驻各地的专员办列入全额事业或行政编制管理,减轻基层负担,增强依法监督的独立性和有效性。三是不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强林业要素市场建设,健全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资源资本化,焕发各类林业要素内生活力。在稳定林地承包权的基础上,促进林地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扶持发展家庭林场、民营林场和林业大户。继续推动土地收益保证贷款融资模式向林地、参地等领域拓展。积极推进森林保险,总结试点经验,完善相关政策,制定林业灾害损失认定标准,提升林业抗灾减灾能力。四是进一步深化集体林采伐指标和参地配置方式改革。制定《集体林采伐指标分配指导意见》,对集体林采伐指标分配进行规范,解决一些地方在集体林采伐指标分配中存在的权力指标、人情指标、暗箱操作及倒卖指标等问题。认真执行《关于改革参业用地配置方式的实施意见》,严格限定参地经营主体的资格条件、宗地面积和配置程序,采取面向社会公开竞价拍卖参地经营权或摇号、抓阄等方式,实现参地配置由使用行政手段向市场化、公开化转变。五是积极组织开展好国家公园建设试点。按照国家部署,抓紧组织试点单位,制定具体方案,创新管理体制,力争尽快启动并抓出成效。   (四)加快发展林业特色产业。紧紧围绕转型升级,把现代森林培育、经济林、野生动物驯养培育、苗木花卉、木材精深加工、林特产品加工、森林生态旅游、林业新能源、林区矿产和林产品商贸物流等十大特色产业作为发展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强化政策措施,加大推进力度。一是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在最大限度发挥林业产业引导资金、国家林业贴息贷款政策效应撬动社会资本投资林业的同时,加强林区转型深层次的政策研究,制定扶持林业经济和林下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二是加大产业富民典型培育力度。深入开展全民创业工程,善于发现和总结群众的首创经验,注重对小微企业、林农创办家庭企业的培养,培育好典型,以点带面,发挥示范效应。三是要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把人才培养作为林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来抓,继续办好清华大学吉林省林业绿色发展战略研究班,打造一支思想观念新、创新意识强、能力水平高的林业领导人队伍。同时,多形式加强林业干部队伍培训,开展林区职工创业技能培训,力争经过3-5年努力,使全省林业干部职工队伍整体素质有一个明显提高。四是加大企业管理服务力度。积极组织引导林业企业,加强内部管理,降低生产成本;加大科技投入,提高自主研发水平;主动开拓市场,促进产销衔接,实现向管理要效益、向市场要效益、向科技要效益。

            (五)扎实推进林业发展基础和民生改善工作。一是加强林业项目储备和资金争取。科学编制全省林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和各项专业规划,谋划储备、启动实施一批生态修复、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区道路和安全饮水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并围绕推进地方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清收还林、种苗发展、保护区建设以及扩大森林和湿地生态补偿等方面创新机制,积极拓宽渠道,广泛争取政策资金支持。二是加大林业棚改建设力度。继续协调开行,加快对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20亿元贷款的落实进度,为林业棚户区改造提供资金保障;积极协调省、地相关部门,从落实配套资金、减免税费、规划审批、产权办理等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进林业棚改项目的施工进度。2015年全省要完成林业棚户区改造1.4万户。三是狠抓职工和林农增收。实行林区生态转移和产业转移扶持政策,落实好天保工程一次性安置职工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努力稳定林区就业、增加职工和林农收入。2015年全省林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达到3.5万元,林业职工家庭人均纯收入达到1.5万元,同比分别增长12.9%和7%。四是继续抓好平安林区建设。狠抓林业安全生产,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强化林区法制宣传教育,坚持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不断完善林区矛盾调解机制,全面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努力维护林区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