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建设志工作通讯

15.02.2015  14:41

  第二期   

  编修工作检查通报 

  2015年1月6日至26日,厅史志办对松原市规划局等12个参编单位进行了检查、指导。各地按照厅里要求认真开展工作。如: 四平市、公主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编修工作有新思路,提出优势行业重点突破,全面带动。 

  扶余市根据行政区划、名称的变化划定了与松原市宁江区相衔接的时间断限和内容的撰写方案。 

  存在问题:由于公主岭市行政执法局、公主岭市规划局没有参加全省编修工作会议,要尽快成立本级省建设志组织机构,落实人员、经费、办公条件,尽快开展工作。 

  编修工作第二阶段要点 

  第二阶段编修工作从3月5日-6月5日,为全面收集资料阶段。其中重点是完成篇目附表中数据资料收集,经审核确认后填制到表中;多行业的职能部门首先选出在全省行业中第一个(次)出现或整个行业排头(排名靠前)的典型事件(例),或阶段性建设(改造)项目全过程作为突破,带动资料全面收集,也为撰写提供核心内容。 

  我们在该阶段重点强调的主要工作也是篇目附表是否填写完全,典型事件是否真实完整。 

  篇 目 修 订 

  根据1991年9月2日经第14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常务会议通过的第14号令《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对2014年8月29日审定执行的《吉林省志.建设志》(1986-2000)篇目第一篇城乡规划中第一章规划编制修订如下,望有关参编部门、单位遵照执行。 

  第一章    规划编制 

  第一节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由厅里组织编写) 

  第二节      市、县(市)城市总体规划 

  第三节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四节      城市修建性详细规划 

  第五节      建制镇总体规划 

  供稿要求:城市总体规划包括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中心城区规划。 

  凡在1986年-2000年内经上级批准执行的总体规划都要列入记述内容,但重点记述执行时间最长且靠近2000年的版本,并提供规划说明书和用地布局图(电子版)。 

  提供编制总体规划背景资料和研究确定论证的重大原则。 

  从总体规划说明书里摘录城市性质、中心区人口发展、居住及市政公用用地、城市供水、排水、防洪、燃气、供热、环卫等设施与园林绿地、风景名胜的发展目标和总体布局,传统街区、旧城区改造及人防建设、建筑抗震规划目标和总体布局等内容。 

  

  抄送: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发送:各市、州、县(市)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局、房产局、公用局、园林局、环境卫生局、行政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