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15年上半年吉林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成本指标的通知

01.04.2015  18:40

  吉建造[2015]7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根据《吉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22号)的有关规定,现发布2015年上半年吉林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成本指标。

  请按照《吉林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成本管理暂行办法》(吉建造[2010]4号)的规定严格执行。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