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1年吉林省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15.12.2021  03:30

各职称申报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办〔2016〕77号)和《吉林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吉办发〔2018〕37号),以及《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和《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40 号)精神,根据《2021年吉林省职称评聘改革工作安排部署意见》(吉人社函〔2021〕165号)和《吉林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吉人社规〔2021〕2号)要求,

  按照工作程序对申报2021年吉林省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职称级别及人员范围

  (一)受理申报级别:初级、中级、副高级;

  (二)受理人员范围:除授权其他评委会评审范围外的全省企事业单位中,申报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材料受理时间

  2021年12月20日-2021年12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周六、周日不休息,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材料受理地点

  长春市朝阳区红旗街2450号(长春工程学院西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详见附件1。

  四、报送材料内容要求

  (一)关于初级认定

  严格按照《关于开展吉林省专业技术人员初级职称认定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1〕204号)中有关初级认定范围的要求受理材料。详见附件2-3。

  (二)关于中高级材料

  现场审核材料相关要求详见附件4-11。

  五、其他要求

  除以上要求另外需单独提交:

      (一)2021年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由申报系统导出,A4纸正反面彩色打印2份,签字及盖章内容完整。

      (二)2021年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一览表,由申报系统导出,A3纸单面打印2份,加盖单位公章。

      (三)吉林省2021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评审综合情况公示表,由申报系统导出,A4纸彩印1份,加盖单位公章。

      (四)每名申报人员材料册须扫描成一份PDF文件放在独立文件夹中,PDF文件和文件夹均以[申报级别=推荐单位=申报人姓名=申报专业范围=联系电话]命名,由单位统一刻录至光盘中。

      (五)申报人员须自备4号密封袋,装入2张红色背景小二寸免冠近照(尺寸35mm × 45mm)及一张无胶便笺纸,无胶便笺纸须写明[申报级别+单位名称+姓名+性别+申报专业范围+联系电话]密封后现场审核材料时提交,现场审核单位时间安排,详情见附件11。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蓝婷婷

  联系电话:0431-82853189

   

  

   

   

  

  吉林省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14日

  

  附件:

  1.受理材料现场环境及相关要求

  2.2021年吉林省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职称认定须知

  3.2021年吉林省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职称认定材料册(封皮)

  4.2021年吉林省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送审原件材料相关要求

  5.2021年吉林省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册相关要求

  6.2021年吉林省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册(高级模板)

  7.2021年吉林省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册(中级模板)

  8.2021年吉林省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破格申报人员登记表

  9.放弃2021年吉林省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现场答辩考核声明

  10.2021年吉林省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健康登记表

  11.2021年吉林省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现场审核单位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