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市县级河长制工作方案出台进一步提速

13.07.2017  10:12

全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视频会议后,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巴音朝鲁书记重要指示和刘国中省长重要讲话要求,把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切实加快了市县级河长制工作方案出台进程。截至7月6日,全省9个市(州)及长白山管委会的市级工作方案已全部出台;42个县(市)中,公主岭市、双辽市、大安市等25个县(市)出台了工作方案(占应出台总数的60%),四平市、白山市、长春市、吉林市等市辖区出台工作方案27个;全省170个乡镇出台了乡级工作方案。双阳区、蛟河市、通化县等17个县(市)已提交或刚通过政府常务会议或党委会审议。

另外,全省已设立各级河长9138名,其中省级河长11名、市级河长125名、县级河长1130名、乡级河长2366名、村级河长5506名。  (吉林省河务局办公室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