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将针对10个具体领域开展质量提升行动
6月29日,吉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质量标准提升行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2020-2022年)》(以下简称《方案》)。
在今天上午吉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副厅长郭忠强、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质量发展处处长卢炳强就《方案》相关问题答记者问。
食品安全是民生大事。《方案》中提出,食品质量提升行动将全面推行餐饮服务单位风险量化分级管理。
力争学校食堂“明厨亮灶”改造率达100%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副厅长郭忠强介绍,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以“寻找笑脸就餐”为载体,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量化分级管理和“明厨亮灶”推进工作。“寻找笑脸就餐”活动中,将餐饮单位“明厨亮灶”改造项目当作“否决项”,积极营造了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目前,全省共有餐饮服务A级单位2030户,B级单位13510户,已纳入吉林省市场监管厅“寻找笑脸就餐”APP服务平台。全省餐饮单位风险量化分级管理率82%,社会餐饮“明厨亮灶”改造率24%,学校食堂“明厨亮灶”改造91%。未来还提高A级餐饮单位占比,同时力争学校食堂“明厨亮灶”改造率达100%
《方案》显示,明确吉林省将针对10个具体领域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卢炳强就此进行了简要介绍。
吉林省市场监管厅质量发展处处长卢炳强10个具体领域开展质量提升行动
“质量提升行动”将具体布局到 农产品、制造业、消费品、食品、药品、出口产品、中小企业、服务业、建筑工程、环境 10个方面。旨在通过专项攻坚、先行突破,来实现重点领域乃至全省总体质量水平的提升发展。《方案》对每个领域都做出了质量提升的具体要求,提出了工作的举措和需要完成的目标任务,同时配套制定十个专项行动方案,指导各领域、行业、企业,根据自身实际去落实质量提升的具体要求和计划,通过“台账式”管理和“对标对表”式落实,有效整合各方资源、协同各方力量,共同推进质量提升。
关于完善市场监管体制,卢炳强表示,将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促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
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化、规范化。吉林省“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起步较早,基础扎实,成效明显,2019年全省抽查覆盖率位居全国第二位,联合抽查比例大幅度领先,在此基础上,今年我们准备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的地方标准,督促各级各部门按照标准规范落实工作。制定吉林省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和负责部门,实现在市场监管领域全覆盖。大力推进部门联合监管,在24个部门参与的基础上,逐步增加参与部门,力争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切实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预,最大化为企业减负。
对重点领域实行重点监管。探索建立重点监管清单制度,规范重点监管程序,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如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特殊重点领域,依法依规实行全覆盖的重点监管。严格落实生产、经营、使用、检测、监管等各环节质量和安全责任,强化全过程质量管理,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守住质量和安全底线。
深化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大力加强信用监管。加强涉企信息的归集公示,建立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机制,持续增强信用惩戒效果,全面提升市场主体自律意识。率先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融合,实现精准监管和差异化监管,做到对失信者“严查严管”、对守信者降低抽查比例,扶持守法重信的企业健康发展。
推进吉林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建设以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为总枢纽的在线监管平台,实现国家、吉林省“互联网+监管”系统以及相关监管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形成全省联网、全面对接、依法监管、多方联动的监管“一张网”,提升监管工作精细化和数字化水平。
落实和完善包容审慎监管。吉林省已经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对“三新”企业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建立了“三新经济”市场主体名录库。下一步将组织落实指导意见,落实吉林省依法治吉林省委员会组织制定的包容审慎监管“四张清单”,在坚守质量和安全底线的基础上,实施精准监管,营造鼓励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
发布会上,郭忠强对新型标准体系作了介绍。他说,2018年1月1日施行的新《标准化法》明确指出我国新型标准体系包括的五个基本类型。
新型标准体系
什么是新型标准体系?
新型标准体系包括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 等五个基本类型。
采取什么措施?
完善协调共治的标准化管理体制,构建多方参与、协同推进的标准化共治格局。同时,建立新技术新产品标准化机制,推动吉林标准水平的整体提升。
以优化先进标准体系供给结构为着力点,在确保地方标准公益性保障的基础上,大力实施团体标准培优计划,聚焦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扩大先进适用团体标准供给。另外,还要激发企业标准活力,积极推进“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提升行动,鼓励企业制定实施高于国际国内标准的企业标准,培育更多的企业标准“领跑者”。
强化标准实施和监督评价。推动各部门在制定政策和推进政策实施时,积极运用标准提高治理和服务效能。全面实施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与监督制度,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