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将禁塑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

12.01.2015  22:36

  2015年伊始,“禁塑令”在吉林省全面实施。近日,吉林省政府下发通知,将禁塑工作内容增列至2015年地方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中,要求全省各地方政府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做好禁塑工作。
  
  禁塑工作涉及产业、市场、民生等方方面面。在省政府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禁塑工作的通知》中,要求各地从以下六个方面进一步推动禁塑工作开展和有效落实。
  
  全省各地要建立禁塑工作协调机制,政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推动,明确专人负责日常工作,细化分解落实工作任务,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职尽责,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积极稳妥开展工作。省政府将在2015年地方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中增列禁塑工作内容。
  
  对禁塑工作进行广泛深入宣传。一方面要发动社会力量扩大宣传,让禁塑工作家喻户晓。另一方面要跟踪“禁塑令”实施后各项工作进程,对行政不作为、企业违规等行为予以曝光,引导企业自律、扩大民众认知。
  
  各地要制定细化质量标准监督管理办法,加强监管,确保产品质量合格达标,并建立完善检验检测能力,加快完成对检验机构的认证和业务指导,保障满足市场监管对样品抽检的需要。要指导生产企业建立企业标准,完成地方备案和产品质量认证,保障在国家QS认证目录中没有聚乳酸可降解塑料制品情况下,在本省内生产、销售聚乳酸可降解塑料制品合规。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市场监督检查。要细化落实监督检查方案,拟定对实施“禁塑令”进行执法的具体工作方案,确保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自觉遵守“禁塑令”。在流通环节做到严查严管,确保告知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完善进销货台账等检查方法,时时保持对市场的监管检查力度。
  
  各级商务部门要动员督促商贸企业主动积极支持参与禁塑工作,主动与符合标准的生产企业开展产需衔接,加快消化不符合“禁塑令”要求的产品。
  
  要加快推进符合“禁塑令”规定的可降解塑料制品项目建设,协调解决要素配置,保障市场上的替代产品货源充足,规格齐全。加快启动上游聚乳酸原料项目,推进产业链项目建设,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缩小可降解产品与传统不可降解产品的差价。(记者 卢玉鸽)

文章来源:城市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