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将举行全国卫生计生监督技能竞赛初赛活动

04.07.2015  00:05

中国吉林网6月3日讯(记者李丹)记者从吉林省卫计委获悉,2015年全国卫生计生监督技能竞赛吉林省初赛活动计划在8、9月份举行。

记者了解到,此次竞赛设“医疗和传染病防治监督”、“公共卫生监督”、 “放射诊疗和职业卫生监督”、“计划生育监督”等4个项目。竞赛内容包括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参赛人员必须是在岗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具有执法资格,并从事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工作满6年以上(2009年8月1日前参加执法工作),具有扎实的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专业知识和良好的实践技能。初赛的组队由省卫生监督所代表队、市州(含长白山)代表队、梅河口和公主岭市代表队参加。

吉林省初赛分各地选拔、省级初赛和集中培训3个阶段。各地选拔由属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工会负责,在辖区内组织进行。省级初赛和集中培训由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省总工会负责组织,并组建吉林省代表队参加全国的复赛和决赛。各地选拔具体形式由各地根据本方案结合辖区情况确定。

奖项设置有团体奖、个人奖、“吉林省五一劳动奖章”、组织和贡献奖。具体说明如下:

(一)团体奖。省级初赛团体赛总成绩第1-2名为团体一等奖、第3-5名为团体二等奖,第6-8名为团体三等奖,第9-13名为团体优秀奖。奖励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各地结合自身情况可以给予一定奖励。

(二)个人奖。4个竞赛项目分别排序,省级初赛个人赛每个项目总成绩第1名(共4人)为个人一等奖、第2-3(共8人)为个人二等奖,省级初赛个人赛每个项目总成绩第4-6名(共12人)为个人三等奖。

其中,一等奖获得者和代表我省参加全国竞赛的选手授予“吉林省技能标兵”称号,二等奖获得者授予“吉林省技术能手”称号。

(三)“吉林省五一劳动奖章”。与吉林省总工会协调4个“吉林省五一劳动奖章”推荐名额。

1、吉林省初赛个人赛每个专业总成绩第1名的人员获得推荐资格,经省卫生计生委党组研究,可作为候选人由吉林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向省总工会申报“吉林省五一劳动奖章”。

2、代表我省参加全国决赛并取得全国个人一等奖的人员也可获得推荐资格,经省卫生计生委党组研究,可作为候选人由吉林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向省总工会申报“吉林省五一劳动奖章”。

3、参加全国竞赛并取得全国竞赛个人一等奖的人员优先。

4、不符合工会申报条件或者已经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的不予推荐,所空名额根据专业类别和省级初赛个人赛成绩,从省级初赛个人赛一、二等奖获奖人员中递补。(省级初赛个人赛成绩并列,优先推荐获得过先进工作者、优秀工作者、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或在公务员年度考核中评为优秀等次的参赛人员作为候选人申报“吉林省五一劳动奖章”,如并列人员均获得过上述荣誉称号,则视获奖等级或次数而定。)

(四)组织和贡献奖。设立优秀组织奖1-3个,根据地方竞赛组织情况,对组织工作出色的市州级(含长白山、梅河口和公主岭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工会颁发优秀组织奖。设立特别贡献奖若干,对工作出色的支持单位和相关专家颁发特别贡献奖。各地也可以参照省级奖项设置,根据本地选拔竞赛情况,设置各地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