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审计厅:召开市级审计局长座谈会

24.03.2016  16:00

  3月21日,吉林省审计厅召开市级审计局长座谈会,围绕吉林省审计厅省以下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体制改革调研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展开讨论,听取各地区审计局长对2016年审计项目计划安排、目前开展情况及对所属县(市、区)审计局局长审计情况的汇报,传达《审计署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履职通知》,集中征求市(州)级审计局长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意见,布置省以下人财务管理改革调查摸底等工作。

  座谈会上,9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审计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审计局,分别汇报了2016年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和目前审计工作执行情况,以及对所属县(市、区)审计局局长经济责任审计情况,从审计结果来看,各县(市、区)审计局局长任职期间均能够明确责任分工,较好地履行其经济职责,及时完成上级审计机关统一组织和自行安排的各项审计工作,得到了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充分肯定。但审计中也发现人员超编制、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账实不符等问题。对上述问题都已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认真整改,保证此类问题不再发生。

  会议要求,要做好审计署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依法履职尽责的通知传达学习,围绕刘家义审计长在去年研究班讲话中强调的“三不得”原则,展开清理议事协调机构工作,按照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规定要求,对不属于审计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一律不要参加,各地要清理,弄清楚参加了哪些机构,哪些需要退出,并将清理情况尽快报送省厅。围绕《框架意见》,布置省以下人财务管理改革调查摸底工作,各地要不等不靠,按照吉林省审计厅省以下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体制改革调研工作方案要求,着手做好前期准备工作,认真、准确填好审计机关人员、财务收支情况和资产清查采集表,由局长亲自布置并督促落实。省厅要加强对下级审计机关指导,各市(州)也要对所属县(市、区)进行监督,同时,要加强与省厅的沟通,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会议强调,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防范审计风险。严格落实一把手主体责任,切实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落到实处,发现苗头就要及时提醒、教育、处理。采取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廉政教育片、请纪委同志授课等方式方法进行警示教育。签订责任书、进行约谈、建立情况反馈渠道等具体措施,约束审计人员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审计纪律“八不准”规定。组织相关人员对审计组开展审计工作情况进行“回头看”,发现问题严肃处理。各市(州)也要强化监督检查,组织人员进行排查廉政风险隐患,对存在的问题作出处理,确保不出任何问题。严格依法规范审计行为,严格在法定范围内开展审计工作,严格执行法定的审计程序,该揭示的要揭示,该反映的要反映,该进报告的必须进报告,加强审计风险防范。

  厅领导班子成员、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审计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审计局局长,厅办公室、法规处、人事处、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

  (省厅办公室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