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出台文件鼓励大众创业

07.08.2015  11:31

  日前,吉林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意见》(吉政发〔2015〕28号),鼓励大众创业创新。

  吉林省28号文件规定:“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将有创业要求、具备一定创业能力并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全部纳入政策扶持范围,提高其金融服务可获得性。对个体创业者的贷款额度上限统一调整为10万元,对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贷款额度上限为15万元,对吸纳符合条件人员达到一定比例的企业贷款额度上限为400万元。鼓励金融机构参照贷款基准利率,结合风险分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贴息,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扶持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享受财政贴息。鼓励创业担保贷款经办机构进一步简化程序,创新反担保模式,降低反担保门槛,允许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为基地(园区)内创业实体提供担保。

1 2 3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