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公安厅出台爱警惠警二十条措施

22.02.2017  11:03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党委关于爱警惠警工作的部署要求,2月21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正式对社会公布吉林省公安厅日前研究制定的《吉林省公安机关爱警惠警二十条措施》(以下简称《二十条措施》)。《二十条措施》从提高民警职业待遇、关爱特殊民警群体、保护民警身心健康、提升综合保障能力四个方面,提出了务实举措。

  聚焦公安队伍管理改革和职业风险保护

  大力强化民警的职业保障

  一、大力推进人民警察职务序列改革试点,紧紧围绕核定职务职数、实施职务套改、组织考核晋升等重点环节,探索建立具有公安职业特点的民警晋升和交流制度,开辟公安民警相对独立和畅通的职业发展通道。

  二、是在全面兑现警衔津贴调标政策的基础上,全面落实公安民警值勤岗位津贴、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政策执行标准。

  三、是在落实全国公安民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机关公务员工伤保险的基础上,由各级公安机关再为民警购买人身意外伤害或医疗保险,为广大民警提供多重风险保护。

  四、落实民警休假休息制度,有计划分期分批组织民警休假。对在重大安保任务和重大专项行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民警,与功模民警一并安排休养。

  聚焦特殊民警群体 

  加大关爱和救助力度     

  五、针对特困民警,实施“千名困难民警帮扶计划”,每年在全省公安机关确定1000名大病特困民警,由省市两级公安机关开展精准帮扶。

  六、针对困难民警子女,实施“百名特困民警子女助学计划”。

  七、针对因公牺牲和负伤民警,进一步完善抚慰政策。对战时负伤的,各级公安机关及时进行慰问。

  八、是针对功模民警,进一步落实记功授奖仪式制度、休养制度。

  九、是针对伤残民警,省厅每年重点帮扶100名困难伤残民警。每两年组织一次健康疗养,不能参加疗养的一至四级伤残民警,发给一次性补助金。

  十、是针对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遗属,建立走访慰问、体检、疗养及子女助学、子女夏(冬)令营等制度。

  十一、是针对长年两地分居民警,实施“团圆计划”。

  十二、是针对未婚和无房民警实施“鹊桥计划”和“安居计划”。

  聚焦民警身心健康问题 

  强化健康保护       

  十三、落实全员体检制度,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实行动态监控,及时发现和诊治各类疾病。

  十四、组织开展  “关爱民警健康基层行活动”,普及健康知识,提高民警健康保护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完善省市县三级因公负伤民警快速救治“绿色通道”。

  十五、健全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文艺体育协会组织,因地制宜开展各类警营文艺体育活动和警体赛事。

  聚焦现实突出问题 

  提升综合保障能力   

  十六、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民警履行职务受到侵害保障救济机制,保障民警合法权益和人格尊严。

  十七、全面落实《110接处警工作规则》。

  十八、将执法记录仪列入必配范围。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配发范围和标准,探索建立按需申领模式,最大限度满足民警实际需求。

  十九、鼓励民警参加在职学习和培训。

  二十、推动以省政府规章形式颁布《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依法明确辅警分级管理、表彰奖励、入警优待、工资福利、保险待遇、伤亡抚恤等职业保障规定。

  /记者  李娜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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