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代会首次举行宪法宣誓

01.02.2016  15:47

1月30日,“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今天上午,在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的闭幕式上,由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巴音朝鲁主持并监誓,新当选的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房俐带领新当选的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及新任命的省人大常委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进行了庄严的宪法宣誓。这是我省人代会首次举行宪法宣誓。

在房俐的带领下,7名新当选的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及新任命的省人大常委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身着正装,迈着坚定的步伐登上宣誓台。面向国旗,整齐站好,领誓人房俐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全体宣誓者右手举拳,高声而郑重地诵读誓词。

铿锵有力的誓言响彻整个会场,这是弘扬宪法精神的宣言,这是对国家、对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

据了解,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和《吉林省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或者任命的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进行宪法宣誓。宣誓仪式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组织,在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上进行。

省人大人事代表选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大成介绍说:“这次在省人代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义,不仅新当选人员和新任命人员增强了使命感责任感,更对全体人大代表进行了宪法意识教育。

宣誓者孙首峰被任命为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面向国旗、举起右拳,庄严的誓言将是我一辈子的守候,在今后的履职过程中,我一定牢记誓言、践行誓言,履行宪法赋予的庄严使命。”他坚定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