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法院“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全面建成

07.07.2020  00:01

6月23日,长春林区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挂牌成立运行,标志着全省“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建设工作全部完成。

今年1月,吉林省人民政府与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行政案件诉源治理,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各级政府和人民法院要联合建立“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推动形成工作合力,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努力建立全方位、多领域、覆盖全省各层级的府院联动机制,全面推进法治吉林建设。

3月12日,吉林省人民政府与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召开第一次府院联席会议,提出在设立“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争议诉前化解、重大案件协调化解、行政审判定期通报、司法建议通报反馈、非诉案件裁执分离、旁听庭审评议、府院联合调研等“七项机制”,形成“1+7”府院联动工作新格局。随即,吉林省法院下发《2020年行政审判重点工作通报》《2020年行政审判工作要点》,结合吉林省政府与省法院联合召开的第一次府院联席会议要求,为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全省各地均按照“有牌子、有地方、有人员、有制度、有统计、有总结”的“六有”标准,周密部署、迅速行动,全力推进“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建设工作。

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作为化解行政争议的重要平台载体,将更加精准把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使法院工作更加贴近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更好服务吉林振兴发展大局。将充分发挥行政争议源头治理的前沿阵地作用、保护人民群众权益的重要载体作用、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的重要平台作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要渠道作用,在人民法院、行政机关和人民群众之间架起“互信”桥梁,通过源头预防、联调联动、多元化解的行政争议解决机制和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方式,确保行政争议源头治理、诉前化解,在依法保护人民群众权益和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方面实现“双赢”,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诉累,促进法治政府、法治吉林建设和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月份以来

全省各“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

共受理诉前争议654件

化解311件

化解率47.55%

全省法院一审行政新收案件与

去年同期相比下降29.17%

非诉行政行为申请执行审查新收案件

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59.35%

增量得到有效控制

诉源治理和争议化解效果明显



 

  责任编辑:吉林高院新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