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法院实现涉疫、涉贫案件100%结案

18.01.2021  19:01

1月15日,省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2020年全省法院、涉贫案件相关情况及典型案例。

2020年,既是新冠肺炎疫情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严重影响的一年,也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吉林法院始终将涉疫、涉贫案件审判工作作为落实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的重大政治任务,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充分履行审判工作职能,全年共受理各类涉疫案件313件、涉贫案件136件,现已全部审结、执结完毕,为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贡献了法院力量。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吉林法院将涉疫、涉贫案件审理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靠前指挥,研究部署,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有序局面。省高院全面建立涉疫、涉贫案件台账管理机制,每周统计汇总全省法院涉疫、涉贫案件数据,加强分析研判,并纳入院长周督办工作事项,加强跟踪问效,推动工作落实。

加强对下指导,统一裁判尺度。省高院制定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依法防控疫情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关于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等规范性指导文件,明确规定对涉疫案件经济纠纷要慎用强制性措施,对涉贫案件要加大对贫困群众的诉讼救济力度,为涉贫当事人减、免、缓诉讼费41385元,提供司法救助5.1万元,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协商、互谅互让的方式定分止争,为企业复工复产、贫困群众生产生活、经济社会稳定创造有利条件。

建立绿色通道,保障诉讼权益。2020年初,吉林各级法院积极响应疫情防控号召,依托吉林智慧法院平台,探索“零接触”式网上办公办案模式,积极引导当事人进行网上诉讼,全省法院网上调解为去年同期的7.66倍,网上缴费为去年同期的35倍,确保诉讼当事人生命健康安全。同时,开通涉及贫困群众诉讼案件的“绿色通道”,对孤寡老人、因病致贫、残障人员等弱势群体维权案件,积极采取上门登记、巡回审判、减免诉讼费等有效举措,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依法履行职能,注重审判效果。全省法院依法履行刑事审判职能,从严从快打击涉疫、涉贫各类违法犯罪活动,80%的涉疫刑事案件适用简易、速裁程序,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为6.1天;依法履行民事审判职能,妥善化解涉疫、涉贫案件各类民事纠纷,加强民生保障;创新执行方式方法,对涉疫、涉贫案件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平衡协调各方利益,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答记者问

北方法制报》记者问:涉疫情案件与一般案件相比,存在哪些难点?

答:一是影响因素多。涉疫情案件是在新冠肺炎疫情爆发的背景下产生的新类型案件,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不确定因素增多,新情况、新问题较为普遍,对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带来了新的考验,对司法能力也是一次挑战。二是审理难度大。尤其在疫情初期,受社区管控、交通管制等疫情防控措施影响,当事人无法按期到法院参加诉讼活动,传统审判方式无法有效化解纠纷,同时,受疫情影响,多数当事人资金断链,无法按期履行义务,矛盾纠纷更加复杂,导致审理难度加大。三是效应辐射广。涉疫情案件审理关系着诉讼当事人的切身利益,也关系着经济社会活动有序开展和社会稳定,不仅要兼顾个案审判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更要考虑裁判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裁判规则指引、助力复工复产、服务保障经济社会活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法治日报》记者问:针对涉疫情案件审判执行工作,采取了哪些有效的措施?

答:一是建立工作机制。自3月份起,省高院建立涉疫情案件数据周统计报送工作机制,指定专人负责,每周五统计汇总全省法院涉疫情案件数据,密切关注数据变化,加强分析研判,为院党组及时提供决策参考,并纳入院长周督办工作事项,加强跟踪问效,推动工作落实。二是加强条线指导。制定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依法防控疫情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等系列涉疫情案件审理规范性文件,加强条线分类指导,对相关工作有针对性进行再分解、再细化、再推动,强化制度规范和工作指引。三是充分履行职能。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建立涉疫情案件“绿色通道”,从严从快惩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有效发挥了惩治、震慑作用,对涉疫情案件经济纠纷慎用强制性措施,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协商、互谅互让的方式定分止争,在执行过程中突出强化审慎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依法慎用查封、冻结、扣押、划拨等强制执行措施,为企业复工复产、经济社会稳定创造有利条件。四是创新方式方法。综合考虑受疫情交通出行等因素影响,给当事人诉讼带来的不便,全省各级法院积极依托吉林智慧法院平台,探索灵活多样的“零接触”式网上办公办案模式,积极引导当事人进行网上诉讼,加大涉疫情案件网上调解、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网上审理、网上执行等方面的电子诉讼应用,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五是加强普法宣传。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发布涉疫情案件典型案例,以典型个案和法律解析实现警示、规范、指引社会行为的作用,营造浓厚的依法战疫氛围。

吉视公共频道记者问:请问我省法院在审理涉贫案件中的亮点是什么,请您介绍一下。

答:台账式管理是我们审理涉贫案件的工作亮点。2020年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年初省委常委扩大会议对我省脱贫攻坚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后,省高院党组高度重视,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聚焦我省确保剩余贫困人口脱贫、防止脱贫人口返贫、防止边缘人口致贫的“三个一万人”工作目标,全面建立“涉贫案件审判执行专项台账”。省高院则在汇总全省9个地区12个中院以及80个基层法院所建台账基础上,建立“全省法院涉贫案件审判执行总账”,对全省法院涉贫案件的审理进度和裁判效果进行动态管理和跟踪督导,并确立了“确保年底前涉贫案件全部办结,坚决防止涉贫人口因案致贫、因案返贫”两大工作目标;形成了“一案一台帐、一案一标注、一案一督导”的工作机制。该项机制极大提高了全省法院涉贫案件的审判效率和办案效果,为维护贫困群众的合法权益,防止涉贫人口因案致贫、因案返贫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新浪吉林记者问:请问全省法院在审理涉贫案件的过程中有什么特点?

答:与一般贫困人口相比,涉诉贫困人口是一个特殊的贫困群体,其脱贫之路无疑困难更多,压力更大。为此,省高院不仅将助力脱贫攻坚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而且还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要求全省法院在办理涉贫案件的过程中,既要有力度,更要有温度。在刑事、民事、行政、赔偿以及执行等各个领域,全面开通涉及贫困群众诉讼案件“绿色通道”, 完善便民利民服务举措,对孤寡老人、因病致贫、残障人员等弱势群体维权案件,受案法院积极通过上门登记、直接受理、就地开庭、巡回审判等,确保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确保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维护。同时我们还注意涉贫案件的多元化解和矛盾纠纷的实质解决,切实帮助贫困案件当事人在实现自己合法权益的同时,有效修复受到损害的婚姻家庭等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


 

  责任编辑:吉林高院新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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