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沉毅笃行 路在脚下

03.11.2015  10:58
  2014年,吉林省被确认为首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之一。作为改革的先行者,吉林法院积极探索、踏实前行,运用“以上率下、三级联动”的推进模式,在法官员额制、司法责任制改革和信息化建设方面收获了良好效果,得到了认可,亦为其他省份提供了重要参考。

  改革之路,从来都不是坦途。

  司法改革,亦不是简单的是非题。

  积弊多年的司法体制及司法环境饱受诟病。体制机制上的一些弊端,不仅影响司法作风、干扰司法秩序、破坏司法环境,更成为阻碍司法公信力提升的重要因素。由此衍生出的诸多问题,既消解着公众对司法的信任,又使得法院审而无终、疲于应对,法官职业尊荣受到冲击,个人潜能得不到释放,部分法官甚至选择了逃离。

  司改,注定成为今天法律人绕不开的时代命题。

  2014年3月,吉林省赫然位列全国第一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名单中。中央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作出了系统化的顶层设计,绘制了美好的法治蓝图。万众瞩目下,吉林法院,作为“没有石头可摸”的改革拓荒者,没有坐而论道、纸上谈兵,而是埋下头、躬下身,一步一个脚印,负重前行。步子虽然迈得并不算快,但每一步都坚实有力,每一步都掷地有声。

  去年11月,中央政法委正式批复吉林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今年4月,吉林省委正式批准法院系统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全省法院改革试点工作正式进入实施阶段。6月,省法院首批126名选任员额内法官名单正式公布,《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方案》亦制定并实施。6月底,16家中、基层试点法院跟进改革,全部完成了入额法官选任工作,并从7月份开始组成新的审判组织运行办案。在7月召开的全国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上,孟建柱书记充分肯定了吉林司法改革“以上率下”的做法,并提出在全国推广这一模式。

  实践证明,吉林法院实行“以上率下、三级联动”的推进模式,收到了事半功倍的良好效果。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在短短一年多的时间里,吉林法院逐步化解了司法改革中的各块“坚冰”,交出了一份合格的成绩单。

  向自己“开刀

  为司法应有之尊严

  制度的更新与重建自是司改的题中之义,但本轮改革首先瞄准的是行使审判权的主体——法官。实行法官员额制,是期望依托科学可靠的制度设计,能够促使法官提升素质、增强能力,逐步培育出高度自治、权威的职业化、精英化的法官群体。

  “所有法院人重新排队。”吉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常松语气坚定。

  改革一上来就牵动每个人的利益,推进难度不言而喻。重压之下,吉林省仍严格落实中央批复的员额比例选任法官。目前省内已完成法官选任工作的试点法院共有17家,首批选任法官815名,占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33.8%。其中,省法院首批选任法官126名,占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30.6%,平均年龄42岁,博士、硕士、本科学历分别占比9.6%、28.8%和61.6%。通过改革,法官队伍呈现出梯次结构配备,专业化水平明显提高。

  法官选任参考司法能力和实际办案经验,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公平公正选任。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委托第三方统一命题和阅卷。考核采取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会议推荐与谈话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经过考试考核确定的人选后,按照1:1.1的差额比例,提交省法官遴选委员会投票确定名单并公示。公平公正的选任方式,有效防止了“能办案的进不了员额,进入员额的办不了案”的问题,法官职业化水平明显提升。

  为了同时充分发挥未入额资深法官的审判经验优势,省法院成立了资深法官咨询委员会,将年满55周岁以上、具有丰富审判实践经验的未入额法官任命为咨询委员会委员,分配到各合议庭中,专职承担案件指导、审判调研、廉政监督等工作。

  “严格控制院领导入额比例”——吉林法院言出必行、说到做到。在选任过程中,省法院共有5名院领导入额,占院级领导职数的31%。其他16家中、基层试点法院共有73名院领导入额,占院级领导职数的47.4%。吉林省严格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从严把握领导干部入额的要求,提倡年龄偏大或不具体分管审判业务的院领导发扬风格暂不入额,但继续履行领导职务和审判委员会委员职责。

  选任还严格规定,各级法院进入员额的院领导必须带头独立办案,且办案数量必须达到本院入额法官人均办案量的一定比例。省法院5名入额院领导组成相对固定合议庭独立办案,主要承办疑难、复杂、重大案件,每人每年必须办案至少10件以上,占省法院入额法官年人均办案量的1/3以上。目前,省法院5位入额院领导已经受理案件20件,审结9件,院庭长不办案、优质司法资源闲置的状况已经彻底改变。

  案多人少是困扰法院工作的又一大难题。据统计,2014年吉林全省法院共受理案件31.5万件。按照39%的法官员额比例和预留员额总数10%的要求,改革过渡期内全省预计选任法官3100名,入额法官年人均办案量预计达100件以上。另一方面,自今年5月1日起立案登记制改革实施以来,全省法院受案总量同比增长23.2%。法官员额制改革后,部分基层法院入额法官人均办案量将超200件,这对法官来说是难以承受的。

  吉林法院充分考虑到这一点,将入额法官全部派到审判一线办案,而在行政管理部门和综合部门不设法官职位。省法院实际办案力量不降反升,一线办案法官由改革前的108名增加到126名,办案法官比例由原来的46.8%提高到100%。针对不同地区法院之间案件分布不均衡的问题,又在全省法院政法专项编制内建立动态调整机制,通过统筹调整不同法院之间的法官员额,有效解决了一些法院之间忙闲不均的问题。

  挥利剑重锤

  革除体制之沉疴

  司法责任制改革是本轮司法体制改革的“牛鼻子”。 “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是遵循司法规律、着眼于审判权运行当中存在的“审者不判、判者不审、权责不明、权责不一”等沉疴痼疾而开出的“治本之方”。

  “以科学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为前提,以明晰的审判组织权限和审判人员职责为基础,以落实审判责任制为关键,以有效的审判管理和监督制度为保障。”吉林法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脉络清晰。

  今年6月,《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方案》在反复研究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出台并正式施行。省法院将126名入额法官组建成36个相对固定合议庭,每个合议庭一般按照“1名主审法官+2名合议法官+3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的模式组成新的审判团队,并注重凸显主审法官权责,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案件外,院庭长不再签批未经本人审理的裁判文书。从而实现了绝大多数案件由合议庭独立进行裁判,长期以来形成的“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的办案模式得到根本改变。

  新的审判机制运行以来,办案法官的责任意识大大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明显提升。试点法院人均办案数上升了35.8%,且没有发生一起错案;省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数量则同比下降了66.7%。

  审判权的独立行使绝不等同于孤立行使,去行政化也绝不是放任不管。吉林法院在改革中“放权”于合议庭的同时,同步强化“控权”设计。建立院庭长权力清单制度和监督全程留痕制度,强化对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制约,特别是对涉及国家外交、国家安全、民族宗教、社会稳定等重大复杂敏感案件和新类型案件,实行院庭长把关制度,防止办案人员简单处理,确保司法办案“三个效果”统一。并通过数字化、可视化、全程留痕的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对审判执行活动的动态监控,加强对审判权、执行权运行中每个环节、每个节点、每个岗位、每个人员的监督制约,把充分放权与有效监督紧密结合起来。

  “e”路同行

  开启信息高速之旅

  在信息化席卷全球、不断改变人们生活方式的今天,运用全新的思维和视角为司法寻找新出路,把信息化建设作为法院推进司法公开、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引擎,也是法院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

  在当事人不到访法院的情况下,也可以直接利用互联网提供诉讼、书面材料、各类申请书等,确认送达文书,缴纳诉讼费用,阅览案件记录,为社会公众、当事人和律师提供全程无纸化、全天24小时、全流程覆盖的网上诉讼服务——这样的网上法院,您见过吗?它就诞生在吉林,亦是国内首家。

  吉林法院探索建立的“全业务覆盖、全天候诉讼、全方位融合”的电子法院,大力推行网上立案、网上审理、网上执行、网上接访、网上阅卷等业务,把大量诉讼活动由线下移到线上,让网络多跑腿,让百姓少跑路。实现了提高诉讼效率、降低诉讼成本、方便当事人诉讼、减轻当事人诉累的现代司法需求。

  吉林电子法院于今年5月14日上线试用,并于6月19日正式开通运行。目前,除少数专门法院,全省各电子法院已全部开通上线。截至11月1日,吉林电子法院已实现民事一审案件网上立案13642件,占同期全部民事一审案件受案总量的30.2%。其中审理案件4669件,已审结2130件,大大方便了群众诉讼,有效提高了审判质效。

  9月17日上午,吉林高院开庭审理了一起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庭审通过视频连线进行,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在庭审现场,而上诉人的代理律师远在北京。这是吉林电子法院开通以来,首次运用电子法院三方实时云会议系统进行庭审,真正实现了“隔空庭审”。

  王常松院长对吉林电子法院发展前景充满信心。他介绍说,电子法院将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所带来的优势,不断提高法官运用科技手段办案的水平,大幅提高工作效率。电子法院不但为法官提供了办案助手系统、裁判文书校对系统、法律法规库支持系统等智能化服务,还提供了网上移动办公服务。目前省法院不仅实现了无纸化办公,更实现了网上远程办公。

  最高法院领导在观看电子法院系统演示后,充分肯定了吉林电子法院的创新理念,指出在当前“互联网+”时代,吉林法院顺应新时期审判工作和审判管理的需要,真正做到了“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对于其他省份的智能化法院建设具有重要启示意义。

  吉林省委书记巴音朝鲁专题听取了电子法院建设情况汇报后,作出重要批示:“省法院积极探索建设吉林电子法院,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便民服务,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收到了很好的效果。要总结经验,加强宣传,不断扩大信息化在政法工作中的融合运用,全面提升全省政法工作信息化水平。

  胸怀鸿鹄之志,长路更需笃行。改革被寄予了太多的期望,也必会受到严厉的拷问和责难。改革先行者不为鲜花和掌声,亦无需左顾右盼,只要神定意笃,躬身前行,前方等待的必是无人涉足的醉人风景。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吉林省法院新闻与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