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日报:法网柔情女中杰

06.11.2014  16:02

  在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提起张东华,很多人都对她赞赏有加:作为一名年仅35岁的正科级助理检察员,业务能力突出,承办的400余件各类案件,没有一起错案、瑕疵案;她对待工作的满腔热情和奉献精神,对他人的真诚关心和无私帮助,赢得了大家的高度赞誉。很多年轻同事都说,“张东华是我们工作和为人处事的榜样。

  进入检察院工作,当一名公诉人,是张东华最初的职业梦想。为此,她放弃了当年上大学保送的机会,自己考入吉林大学法学院,2002年毕业后如愿以偿迈进省检察院大门。身材高挑、长相清秀的张东华说起话来干脆利落,但嗓音有些沙哑。“可能是职业病吧,当检察官说话多,嗓子最近疼得厉害,前几天发高烧住院打针了。现在还没好利索。”带病坚持工作,对张东华来说似乎是很平常的事。

  作为主要承办死刑二审案件的检察官,张东华深知“人命关天”,她始终以“如履薄冰”的谨慎态度对待每一起案件,坚持用铁的证据和事实说话,做到不枉不纵。“在下结论时不仅要正确适用法律,还要充分体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压力是很大的,需要敢于担当。

  凭着过硬的综合素质和协调能力,张东华承办了一些重大而敏感的案件。2012年,长春市发生了影响较大的“1008”砍手门案件。由于是高中生遇害,社会各界十分关注,网络媒体也炒作不断,在社会上掀起各种争议。案件移送起诉时已临近春节,如何确保案件质量,快审快诉,既体现打击力度又要避免矛盾激化,压力之大是可想而知的。张东华与其他同事选择了放弃春节假期,仅用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完成了阅卷、提审等工作,制作了6万余字的庭审预案并协调公安机关补充、完善证据30余份。此时,张东华已经处于妊娠后期,庭审时,已经怀孕近9个月了。她硬是凭借着顽强的毅力,克服身体带来的不便,坚持完成了案件审查和长达8个多小时的庭审活动。庭审中,15名被告人或拒不认罪或当场翻供,8名辩护人提出多达70余条的辩护意见。面对这一切,作为主诉人,张东华冷静面对,果断应变,始终以事实为依据,适时转变讯问策略和辩论方式,最终使15名被告人全部认罪,多名被告人当场痛哭悔罪。事后很多人说她太拼命了,她却说,“作为公诉人,干的是办案的活儿,追求的目标当然也是办案的价值。干公诉一回,不办几个有挑战性的案子,会给自己留遗憾。

  张东华总是忘我工作,无私奉献。她的儿子现在刚刚两岁,由于她和爱人的工作都很忙,尤其是张东华,不但经常加班到很晚,还要时常出差,双方父母年龄都比较大,身体不太好,公婆还在南方,所以一直以来如何照看孩子都是他们最大的难题。“两年之内换了4个人照看孩子,我姨妈看的时间较长。现在好了,秋天时我把孩子送到幼儿园,心里踏实多了。”对于家庭、孩子和工作,张东华只能是两头兼顾,她从没因为家庭的事而耽误工作。多年来,她因工作繁忙很少休假,即使是最重要的产假她都没有休完。

  张东华干工作的硬朗作风和出色的业务能力,与省检察院多年来善办大案、人才辈出不无关系。张东华告诉记者,“我刚参加工作时,所在部门的处长是位大姐,她干起工作精力十足,她跟我说过一番话,让我受益终生:‘我不是不难受,也不是不生病。但难受、生病表现出来给谁看啊?日子还得过。人一定要有精气神,用好的心态来面对每一件事,困难就过去了。’现在我也不觉得工作累、生活不易。在办案中我们遇到过很多坎坷,大家在一起讲起来,苦中作乐,当成故事听。”证据是办案的基础,为了取证,多远的路,多艰苦的条件她都要去,和男同事一样不辞辛苦。

  “张东华综合素质好,事业心、责任心较强,业务精,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卓越人才,是我们检察机关优秀青年骨干的代表,她敬业奉献的精神更是年轻人的榜样。”谈起张东华,省检察院公诉二处陈崇处长赞叹不已。他说,“张东华是处里综合组组长,很多经验材料都出自她的手,因为她在办案一线,有想法、有思路、有实践,多份经验在全国检察系统被转发。

  张东华有一颗大爱之心,她在工作中时刻想着维护群众的权益。2009年,在主办涉案1.5亿余元、被害人5000余人的陈某等13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她在完成案件审查后,一审判决关于“涉案金额全部损失”的认定,沉甸甸地压在她的心头。她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将97册卷宗全部又仔细梳理了三遍,终于发现了赃款去向的蛛丝马迹。她及时与有关单位沟通,10余次往返于法院、公安机关、案发地协调涉案款物的查封、扣押、拍卖事宜,电话沟通更是不计其数。经过不懈努力,最终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很多被害人都是老年人,这是他们的救命钱、养老钱。河北的被害人专程赶来致谢,张东华说,“为受害者讨回公道、伸张正义是检察官应该做的事”。

  宋志伟是张东华的同事,虽然年龄相差只有几岁,但张东华却是他心目中的好大姐。“东华姐的能力、人品真的让同事们服气,不论是工作还是生活上的事,只要问她就行了,她帮了我们很多,单位立功授奖和先进指标有限,以她的表现肯定没问题,可是她总是主动让给更年轻的同事。她就是我们年轻人的标杆儿。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16个字在张东华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她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成为吉林省“十佳公诉人”。“我喜欢语言表达,在法庭上维护法律的尊严,我觉得这最能体现人生价值,也很有成就感。”为了这份人生价值,张东华几乎付出了自己全部的精力。为了心中的事业,她仍在不断努力。(吉林日报 2014年10月29日 第8版 吉林好人 引领风尚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