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日报】服务方式转变 行政效能提升

27.06.2016  22:42

  本报讯 记者近日从省公安厅获悉,截至5月30日,我省“互联网+公安”综合服务平台共收到群众办件评价38194条,其中满意评价38179条,办件满意率达99.97%;收到咨询评价12794条,其中满意评价12411条,咨询回复满意率达98.35%。

  自平台开通以来,各级“平台办”关注和监督每一件办件和咨询情况,珍惜总结每一份满意评价,分析反思每一份不满意评价,主动研判群众需求,有针对性地研究解决问题。以上数据说明“互联网+”在全省公安工作中的引入,正在重塑吉林公安形象,公安政务正发生着“微改变”。

  透明化、规范化的网上管理方式,冲击着公安机关传统管理模式。面对“互联网+”的非接触服务方式,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迅速转变思维,部分公安机关通过事先开展电话咨询、事中开设网络预约窗口、事后电话回访,为办事群众提供方便快捷服务;部分公安机关尝到了“不满意”的苦头,服务方式从以往的“坐堂式”,到现在主动服务;部分公安机关深入基层,将平台办理点延伸到社区、村屯,充分发挥大学生村官、退伍回乡军人的作用,引导帮助群众在平台注册、办事……服务前置,积极作为,很多群众将民警快速、热情、准确的网上服务评价为“有上淘宝的感觉”。

  扁平化的管理方式,极大提升了公安机关的行政效能。上级公安机关平台管理部门可以快速掌握下级公安机关的业务办理情况,下级公安机关和民警的反应速度、服务态度、业务素质等在网上一目了然,弄虚作假、吃拿卡要等不良现象没有了空间。通过平台中的用户行为数据分析结果,合理配置公安机关警力,合理安排部门工作计划,使科学化用警、精细化管理、实时化监督、规范化服务在平台上得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