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黄标车报废补贴业务办理流程

08.09.2016  05:03

  为有效落实《吉林市人民政府 办公厅 关于印发吉林市黄标车报废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市政办函〔2016〕60号)精神,鼓励黄标车提前报废,特就黄标车报废补贴业务办理流程 公告 如下:

        一、受理时间

  自2016年9月12日起正式开始受理黄标车报废补贴的申领。

  二、受理地点

  市环保局、市商务局在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商务局行政审批窗口联合设立一站式服务窗口(市政务中心4楼21号窗口),专门办理黄标车报废补贴申领业务。服务电话:64820040。

  三、办理流程

  1、车辆所有人应携带机动车登记证书、行车证、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黄标车报废补贴窗口填写《报废黄标车补助资金审批表》,由市环保部门确认为黄标车后,在《报废黄标车补助资金审批表》中环保部门审核意见栏内加盖业务章。

  2、车辆所有人将需报废车辆交给具有国家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报废事宜。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为车主开具由国家统一印制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3、汽车拆解企业持《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到市公安交管部门办理车辆报废手续,由市公安交管部门为报废车辆出具《机动车注销证明书》。

  4、车辆所有人持《报废黄标车补助资金审批表》原件,《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书》、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行车证、与车辆所有人同名的个人吉林银行银行卡或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到市商务局政务大厅办事窗口,市商务局对车辆所有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通过后,报市财政局审核。

  5、市财政局审核通过后,将补贴资金划入市商务局设立的黄标车补贴资金专用账户,由市商务局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申领人银行账户。

  四、车辆所有人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注销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4、车辆所有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或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与车辆所有人同名的个人吉林银行银行卡或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五、档案保存

  资金发放结束后,商务部门对车主提供的原始资料进行归档保存。《吉林市报废黄标车补助资金审批表》一式4份,方便各相关部门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