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检察院喜获市委政法委测评第一

09.01.2017  16:33

  2016年末,吉林市委政法委组织省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直相关部门领导,企事业单位代表,市委政法委机关相关领导对全市政法各部门进行测评,吉林市检察院位列第一。

   主动服务中心大局,积极助推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

  坚持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紧紧围绕“六个吉林”建设,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助推经济发展。成立了服务“十三五”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出台了服务发展工作意见3个,将78家重大企业项目、15户人大代表企业列为重点服务对象;建立了检企“一对一”的联系制度,增设了中新食品区检察室。积极净化市场环境。依法打击合同诈骗、职务侵占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58件323人,严惩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24件33人,突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假售假等犯罪10件14人,着力保障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了资本市场安全运行。

   积极投入平安江城建设,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扎实履职尽责,依法惩治各种刑事犯罪。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严厉打击极端暴力、“盗抢骗”、“黄赌毒”等犯罪,共批捕2714人、起诉4809人。妥善起诉了北京原市委副书记吕锡文受贿案、央视系列贪污受贿案等一批大要案,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化解社会矛盾。完善了涉检信访化解平台。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733件,办结刑事申诉、刑事赔偿48件、司法救助4件,依法刑事赔偿、返还扣押款物、提供救助金28.3万元。

   加大惩防职务犯罪力度,积极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认真贯彻中央反腐败工作部署,共查办职务犯罪187件284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近4亿元。其中,贪污贿赂犯罪212人,大案146人、县处级以上要案24人;渎职侵权犯罪78人,重特大案69人、要案9人。查办了建院以来案值最大的中国银行吉林市分行原副行长赵某等10人特大行受贿案,以及长春市城市开发集团公司原总会计师王某等20人贪污受贿案等一批重大职务犯罪案件。组织开展了打击教育医疗、农村“三资”、涉林领域等多个小专项工作,保障了国家惠民政策落实。如查办的蛟河林业实验区管理局原局长林某等 5人贪污退耕还林款案(其中3人为县处级),在涉林领域内起到了较好警示作用。

   全面加强诉讼活动监督,着力推进司法公正文明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依法纠正有案不立30件50人、立案不当159件168人,书面纠正违法32件,追捕43人、追诉159人,刑事抗诉48件。强化民行诉讼监督。坚持纠正错误与维护司法权威并重,共提出提请抗诉37件,发再审检察建议14件,开展执行监督27件、诉讼违法调查17件。

  扎实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与全市39家行政单位签定了协作意见,发诉前检察建议39件,提起诉讼5件。加强刑罚变更执行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纠正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69件,经审查改变强制措施133人。认真开展判处实刑罪犯未交付执行和财产刑执行专项检查,排查出未交付执行19人,立案查办监管场所狱警涉嫌职务犯罪案件6件6人。

   积极稳妥推进检察改革,着力优化检察权配置  

  围绕落实司法责任制,确立了“1+9”检察业务管理运行规则,共制定全院性制度24个,部门规范133个,工作流程图44个,岗位职责清单74个。通过建立责权清单,简化审批层级,强化了检察官办案决定权,突出了检察官司法办案主体地位。资源配置向业务部门倾斜,案多人少矛盾得到化解。今年以来,监督立案、刑事抗诉分别上升51.5%、243%;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数量均居全省前列,办案效率大幅提升。市院先后在全省司法改革推进会、全省第十五次检察工作会议上介绍了改革经验。

   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切实强化履职尽责能力  

  牢固树立“抓好党建队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切实把从严治检要求贯穿到队伍管理全过程。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下发《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司法责任档案,实现了案件执法全程留痕。在全省率先开展对基层院的巡察,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吉林市院强化纪律建设的做法得到了上级领导的高度认可,队伍建设经验被中政委和高检院向全国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