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局九方面做好统计法制工作

30.01.2015  11:43

      今年以来,吉林市局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冶国的精神,深刻理解依法统计,结合统计法制建设与统计工作实际,与创新发展统计的要求相适应,从九方面做好2015年统计法制工作。

  一、加强统计法制建设。按照统计“四大工程”建设工作理念的要求,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为统计工作内创和谐、外树信誉、优质服务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对违反统计法和统计制度,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明年检查工作的重点放在一套表联网直报企业和垄断行业上,主要是检查基础工作和数据质量,探索和改进统计执法检查方法,充分利用地理信息资源发现基层单位的统计违法行为。市统计局组织全市的统计执法检查员对各县(市)区交叉检查,避免地方的干扰。

  开展联合式的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方式:抽调各县市区统计执法检查员对市及各县市区开展联合检查。目的: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推进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检查内容:提供不完整统计资料行为;拒报统计资料的行为;迟报统计资料的行为;没有统计原始记录和不设置统计台帐的行为;任用无证人员上岗的行为。

  二、大力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在没建立统计执法大队之前,要加强对现有统计执法检查队伍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建设,学懂弄通统计执法检查的程序和法律文书的使用,认真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定期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员培训,不断提高检查人员的执法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保证办案质量。

  三、完善统计执法监督检查的各项工作制度。如:《统计执法检查错案追究制度》、《办事公开制度》、《听证制度》等各项工作制度。

  四、适当时候举办一次由企业法人参加的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班,增强企业法人的统计法律意识。

  五、利用“一套表”子系统规范服务统计模式。以工业、投资、贸易、能源、核算“五大处室”为先导,精心设计、深入挖掘统计资源,体现出针对性强、简单实用的统计产品。同时,在工资、科技、人口、就业、教育和医药等方面也加大设计分析力度,使统计服务不断与政府需求、与老百姓需求相适应。

  六、创新尝试基层调研与法制宣传相结合。以“大调查”、“大分析”、“大服务”、“大宣传”为原则,以工业、投资、贸易“三大专业”为统领、在调研中开展法制宣传工作,使统计法制建设做到上下联动,提升法制工作建设在基层企业的知晓度。

  七、创新尝试建立和完善地区统计台账系统。包括乡(镇)街和全市重点企业,台账的内容根据历史资料的延续有针对性和实用性,保证企业基本信息资料不因人员的变动而间断。

  八、建立会商工作制度。建立“大统计”格局,注重了解基层企业生产发展情况特别是存在的问题;注重部门统计功能,保证统计数据在部门间达成共识,使统计由“管数”向“管事”转变。

  九、加强统计法宣传。利用每年“12.4”宪法宣传日,大力宣传统计法,在人口聚集的地方通过秧歌汇演、印发传单、设咨询台等多种形式加大统计法宣传,让统计走进老百姓生活,让基层企业更加了解统计工作的使命感,提高全社会依法统计的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