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局“三大战役”助力打好服务业攻坚战

31.05.2016  22:25

近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服务业攻坚动员大会,就在全市开展服务业攻坚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明确提出要将统计作为服务业攻坚过程中重要一环抓实抓好。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吉林市统计局立足本职,服务大局,以提供全面像是数据为目标,在“全、责、实”三字上下功夫,为我市打赢服务业攻坚战提供坚实的“统计保障”。

  “第一战”:扎实推进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加强统计排查,着眼一个“”字。

  一、积极构建“大统计”格局。会同编办、民政、税务、工商、质监等部门,利用法人单位信息资源库和有关部门名录信息,建立统一完整、不重不漏、信息真实、更新及时、互惠共享的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使服务业统计数据从源头上得到改善。

  二、着力开发现有数据。充分利用“三经普”数据库,分类筛选“”规模企业,地毯式清查规下服务业企业,动态监测“成长型”企业,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规上库中。全力争取扩大规上服务业规模,提高规上服务业企业的行业覆盖率。

  三、努力摸清“隐形数据”。为将掺杂在其他行业内的服务业企业排查出来,吉林市局于年初对吉化集团进行走访调研,主要研究分析其产业活动单位有无从集团总部中剥离的可能及剥离面临的困难;同时对4S店这种包含维修保养业的贸易企业,包含物流业的工业企业也进行了调研,并逐步推动其将服务行业的财务数据从总账上剥离,独立上报。

  截至3月,共对200余家服务业企业进行排查,实现新增规模服务业企业26户,重点服务业企业5户。

  “第二战”:倾力打造部门统计与行业统计相结合的新常态,强化统计指导,着眼一个“”字。

  一、明确责任分工。研究制定了《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强调了行业统计和部门统计相结合的必要性。按照“政府主导、统计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分级负责”和“规范制度方法、明确职责分工、分散收集数据、集中统一核算”的原则,将服务业企业分类划分后由对应的行业部门和县(市)区、开发区负责统计工作,采用条块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服务业统计工作,做到横到边,纵到底,实现网格化的管理,以保证统计数据质量。

  二、强化服务职能。组织召开吉林市服务业统计工作会议,邀请各行业主管部门参加。通过以会代训等方式,加强统计工作培训,强化统计部门与各行业部门的常态沟通和配合,提高服务业统计能力。编写《重点服务业统计手册》,手册内容以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完成情况及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的运行情况为主,按时间节点分行业、分地区总结吉林市规模以上服务业、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附带统计表样及详细的相关指标解释。普发至各行业主管部门,提供其查阅参考。

  “第三战”:全力做好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完善统计方法制度,着眼一个“”字。

  一、提高源头数据质量。着重从统计基础工作、统计报表质量两个方面入手。严格要求从事服务业活动的统计调查对象,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要求,履行法定统计义务,规范统计行为,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建立健全统计管理制度,完善联网直报条件,做到报送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严格按照“一套表”审核公式对上报企业进行逐一审查,对指标存在明显逻辑问题的企业及时反馈查询,对拒绝答复或不如实答复的企业,依法处理。对于达到规模要求但不能入库的企事单位,勤于检查,严于执法,推进其纳入统计范围。

  二、完善相应制度。对于不在国家现行统计核算范围内的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等新兴行业领域,联合相关部门机关,研究建立具体的切实可行的统计方法和核算制度。例如:联合商务部门研究和改进电子商务发展统计指标体系与统计分析方法;联合发展改革部门及交通部门,做好服务业集聚区、现代物流业、生产性服务业和快递业发展统计监测;联合旅游部门做好旅游业统计调查等。充分利用部门数据资料,根据服务业发展新情况适时完善统计内容和统计方法制度。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公布统计数据及信息,切实发挥统计作用。

  2016年,吉林市统计局将紧紧围绕全市服务业攻坚各项部署要求,以务实的举措、踏实的努力,提供全面、详实的统计数据。为各有关部门及时掌握服务发展动态、准确把握服务业发展规律、全面落实服务业攻坚各项目标任务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