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国税局对吉林市亚沃商贸有限公司偷税案立案检查

15.07.2015  12:55

  2014年12月,吉林市国税局稽查局对吉林市亚沃商贸有限公司立案检查。

 

  经过调查取证,证实该公司采取销售应税货物未申报、管理费用中列支与经营无关的费用等手段,少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吉林市国税局稽查局依法作出税务处理、处罚决定。追缴该公司少缴纳的增值税5.17万元、企业所得税0.28万元,对销售应税货物未申报、管理费用中列支与经营无关的费用造成少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行为定性为偷税,罚款2.72万元,加收滞纳金1.73万元,共计9.9万元,现已全部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