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召开新型城镇化市级示范城镇启动大会

22.11.2015  04:23

近日,吉林市召开新型城镇化市级示范城镇启动大会。会议明确,要利用三年时间,全力以赴抓好市里确定的21个市级示范城镇的“三区、三改”建设,即建设工商产业园区、现代农业园区、农民集中居住社区和推进户籍制度、村委会改居委会、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为国家推进新型城镇化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

      近日,吉林市召开新型城镇化市级示范城镇启动大会。会议明确,要利用三年时间,全力以赴抓好市里确定的21个市级示范城镇的“三区、三改”建设,即建设工商产业园区、现代农业园区、农民集中居住社区和推进户籍制度、村委会改居委会、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为国家推进新型城镇化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  
      党的十八大以来,围绕国家提出的新型城镇化目标,建立试点示范机制成为一个重要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吉林市被列入了国家62个试点城市行列。吉林省建立了22个省级示范镇推进模式,吉林市的孤店子镇、金珠镇、岔路河镇(中新食品区)和北大湖镇(北大壶开发区)被列入了省级示范镇行列。经过三年建设,这4个省级示范镇已经实现了跃升转型,初步形成了工业主导、现代农业引领、产城互动、资源开发四种发展模式,为今后的持续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按照吉林市确定的“中心城市(大都市区)、次中心城市(县市中心)、示范镇和重点村社”四个层面梯次推进的工作机制,要实现整体提升,重点乡镇率先突破是重要一环。为此,市委、市政府提出要在省级示范镇基础上“扩面”,重点建设一批工业主导、生态旅游、历史文化、商贸流通、产业特色、交通枢纽型特色乡镇,大力推动就地就近城镇化,积极打造城镇化集群。  
      吉林市共有乡镇76个,农村户籍人口220万,占全市户籍人口的51.5%。从吉林市城镇化规划目标看,到2020年,吉林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要达到61.7%。作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城市,吉林市城镇化试点的核心任务,就是要通过三年的工作实践,围绕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和实现农业现代化与城镇化互动发展四个方面任务,自主探索,创新发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此,吉林市安排设计了21个乡镇作为市级示范镇,占到了全市乡镇总数的33%。  
      会议要求,这21个市级示范镇不仅在完成国家试点任务方面要敢于先行先试,趟出路子;还要在推进城镇化其他工作中带头突破,创造典型。要立足各自实际,全力以赴抓好“三区、三改”建设。各级党委和政府一方面要认真争取国家的各项改革政策支持,另一方面也要研究设计好各种保障机制,推动吉林市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顺利实施。  
      会议由市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市发改委主办。会上,市国土、财政、人社、农业、金融等部门相关负责人解读了我市新型城镇化市级示范城镇建设的相关政策,县(市)区代表、示范城镇代表作了表态发言。新型城镇化建设相关部门相关负责人、21个市级示范城镇负责人、参照文件执行的大绥河镇和一拉溪镇负责人参加了会议。(江城日报记者/陈彦 松花江网编辑/叶静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