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

31.03.2017  19:06

        3月30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会议首先传达了全国“两会”精神。此前,在市人大常委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上,对全国“两会”精神进行了传达学习,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两会”精神,本次常委会进行了再次传达。

  松花江网讯      3月30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向东,副主任刘吉全、孙宝玉、马驰、孙维国,秘书长张立辉和委员共43人出席会议。

  李向东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孙宝玉主持第二次全体会议。

  会议首先传达了全国“两会”精神。此前,在市人大常委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上,对全国“两会”精神进行了传达学习,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两会”精神,本次常委会进行了再次传达。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吉林市2017年-2021年立法规划》《吉林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聘任立法咨询员名单》《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咨询员工作规则》《吉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吉林市与广东省湛江市缔结友好城市关系的决定》《吉林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名单》《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修订案)》;决定了人事任免事项;任职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副市长贾树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姜富权,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彦峰,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各办事机构负责人,市政府办公厅及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  (江城日报记者/周俊山 通讯员/王海评 编辑/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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