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安报】吉林市:健全机制 推进执法规范化

01.08.2023  17:42

  

  近年来,吉林省吉林市公安局不断创新执法服务方式、夯实执法主体责任体系、强化执法监督机制建设,持续增强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去年7月以来,吉林市公安局优化交管、巡警、派出所警力服务职能,健全“交巡所”执法执勤制度体系,明确赋予交巡警治安巡逻、接处110警情、警力支援等职责,赋予派出所接处122警情、查处交通违法、处置交通事故、办理交管业务等职能。同时,将82项户政、交管等政务服务事项整合下放到派出所综合服务窗口办理。改革启动以来,全市派出所办理新增业务3万余件次。

  吉林市公安局明确法治建设“一把手”负责制,进一步建立完善案件审批机制和执法质量带班领导负责制,压实各级领导全程参与、源头把关责任,有效释放了审批监督部门警力资源。该局制订法制员管理规定,赋予法制员独立审核审批、源头监督、指导办案权责。目前,全局法制员对案件初审把关率达100%,从源头上强化了执法监督职能作用。

  该局强化基层执法服务能力建设,在全市222个公安接报案窗口悬挂接报案“五个当场”公示板,梳理确定执法办案13个关键节点,推进案件回访机制。截至目前,累计回访案件5676起,群众满意度99.73%。同时,该局严格执行现场执法记录与案件关联、向特定对象公开“两个100%”标准,督促全警规范接处警、如实受立案。

  依托全省“法制千警阅万卷”案件评查活动,吉林市公安局全面启动接处警、讯(询)问等逐项对照评查标准的“列表办案”机制、“人工+智能”的监管机制和执法质量日巡查、月通报机制,常态化、全量式推进执法监督巡查,执法瑕疵显著减少,执法公信力稳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