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10.04.2017  09:11

   ——2017年1月8日在吉林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赵彦峰

  

  2013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认真落实“强化法律监督,优化法治供给”的工作要求,始终坚持“务实、规范、创新、科学”发展总基调,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各项检察工作实现新的进展。

  一、主动服务中心工作,全力助推经济社会振兴发展

  着力营造发展环境。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先后出台了服务新一轮振兴发展等15个指导意见。确立的办理涉企案件“四个正确区分、一个依法保护、一个全部返还”的执法要求,经省院完善提升为“六个区分、三个慎重”,被高检院确定为全国检察机关的服务政策。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查办影响制约发展的各类犯罪1275人,为吉林振兴注入了强有力的法治力量。加大对重点项目和重大企业、民营企业、创新企业的服务力度,走访企业项目986户,持续实施“零距离”服务,推动形成了“亲清”新型检商关系。

  依法保障民生民利。加强对律师执业权利的保护,严格排除非法证据,严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搭建视频网络等“六位一体”接访系统,健全了人权司法保障机制。深入开展“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集中查办危房改造、征地拆迁、扶贫开发等领域职务犯罪675人,滥伐林木、毁林种参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794人,制售假药、有毒有害食品犯罪76人,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积极参与市委“促发展、惠民生”、“扶贫攻坚”等活动,共投入或协调资金物资1300余万元,解决问题176个,帮助产业脱贫42人,增进了检民联系。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设置了未成年人案件专门办案组、法律援助中心、心理矫治基地,向18所中学派置法治副校长。加强执法衔接协作,与审判机关、行政机关建立沟通机制82项,在国土、林业等6个领域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促进了社会系统治理。完善服务平台,设立驻市政务大厅、法院等检察工作室18个,在部分律师事务所设立案件代转处,选派69名干部到市信访接待大厅值周接访,提升了法律服务能力。推动社会惩防体系建设,预防进党校的做法得到高检院推广。每年向市委提交的年度预防报告,提供了有价值的决策参考,2014年度报告被高检院评为全国“十佳”市级报告。

  二、全面履行检察职责,切实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依法开展刑事检察工作。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共批捕9113人、起诉17603人,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从快办理了“1.27”灭门案等一批恶性案件,增强了群众安全感。对轻微犯罪依法加大检调对接、刑事和解力度,共不捕1208人、不诉1676人,减少了社会对抗。正确处理维稳与维权的关系,共接待来信来访7863件,受理举报线索1027件,依法开展刑事申诉、国家赔偿、司法救助工作,依法赔偿71.7万元、返还扣押款物274.5万元、提供救助金177.2万元,促进了矛盾化解。

  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643件971人,渎职侵权犯罪446件504人,抓捕逃犯95人,挽回损失8.79亿元。立案查办的中国银行吉林市分行10人特大行受贿案、长春城开集团20人贪污受贿案,涉案金额均达数亿元;受上级指派,先后参与侦办了周永康、薄熙来、广西政协原常务副主席李达球等5名省部级干部,以及“央视”、“一汽”等系列腐败案件,依法对北京市委原副书记吕锡文提起公诉,实现了历史性突破。市院反贪局、反渎局分别被授予省、市“五一”劳动奖状。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共开展预防调查414件、犯罪分析432件、发预防建议520件,举办法制宣传、警示教育959场次,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9296次。全市预防“六进五个一”做法,得到高检院、省纪委的充分肯定。

  强化诉讼活动监督。加强刑事诉讼监督。依法纠正有案不立246件,立案不当256件;追捕84人,追诉523人,刑事抗诉173件。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依法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339件、判处实刑罪犯未交付执行19人、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18人,清理久押不决37人;认真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严格审核特赦案件,2个驻所检察室被高检院评为一级检察室。大力实施民行检察优先发展战略。共办理民行抗诉239件,发再审检察建议264件,开展执行监督779件,依法和解息诉736件。扎实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发诉前检察建议41件,提起公益诉讼10件,督促起诉86件,挽回损失近4亿元。

   三、持续狠抓自身建设,不断提升规范公正执法能力

  全面启动新一轮检察改革。统筹推进了检察官员额制、内设机构大部制、办案责任制和监督制约体系“四位一体”的检察改革,将内设机构撤并重组为“八部一委”,按照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实现了分类管理。深入开展了改革“精装修”,进一步明确了检察官责权清单和岗位职责,压实了办案责任,强化了内部监督。全市检察改革呈现出“力度大、步子稳、效果好”的良好局面,改革红利得以逐步释放。市院先后在全省司法改革推进会、全省第十五次检察工作会议上介绍了改革经验。

  狠抓过硬检察队伍建设。坚持“抓党建促队建”,深入开展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贯彻“一个条例”、“两个准则”,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了党的绝对领导。强化素质建设,共选调大学生24人,上挂下派、横向交流23人;市院公开遴选28人,提请任命法律职务23人,选任中层14人,推荐提拔副处级以上干部9人,大规模实施侦监讲堂、公诉论坛等岗位练兵活动,队伍整体素能明显提升。市院被国家检察官学院评为全国教学实践示范基地,弘扬“六种风气”、推行AB岗模式等做法得到省院、市委大力推广。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抓领导、领导抓、抓监督”的从严治检思路,全面落实“两个责任”,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集中整治“四风一顽症”,形成了对下巡察、检务督查、案件评查、专项检查、抽样评估相结合的立体监督体系,促进了公正廉洁。坚决整风肃纪,追究违纪责任6人、刑事责任3人。市院纪律作风建设经验,在中政委召开的全国政法队伍建设会议上推广。深化检察文化建设,大力弘扬法治文化、廉政文化、诚信文化,第二届中国检察官文化论坛在我市举办,市院和9个基层院被评为全省文明单位,凝聚了检察精气神。

  不断增强自觉接受监督意识。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两级院共报告专项工作36次,接受人大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调查84次。加强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增设了人民监督工作办公室,积极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广泛征求意见、通报工作,定期邀请列席检察委员会、参加重要活动,积极争取了理解和支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市院聘任特约检察员15名,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集中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加强门户网站、检察“两微一端”建设,全面落实案件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把检察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下。

  过去四年,共有72个集体和285名个人获得立功嘉奖,75个集体和40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市院先后被授予全省“模范集体”,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科技强检示范院”、“检务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基层院建设组织奖”等荣誉称号。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未来五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法治供给新要求,牢固树立和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强化法律监督,优化法治供给”为主题,以“务实、规范、创新、科学”发展为总基调,以“深化改革出成效、创新务实促发展、公正规范树形象、凝心聚力创一流”为总要求,着力实现全市检察工作全面转型升级,努力为推动我市新一轮振兴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检察保障。2017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布局,切实加强服务大局效果。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法治供给新需求,坚持“司法要严、政策要活、效果要好”的服务方针,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范风险、服务发展的能力,切实为我市“六个吉林”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是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切实加强法律监督水平。按照省院“创新跃升年”部署,继续深化检察改革,着力破解难题、补齐短板,紧紧依托刑事检察、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诉讼活动监督等职能,履行好维护法律权威、维护人民权益、维护公平正义、维护安全稳定的职责任务。

  三是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切实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加强和规范机关党内生活、持续规范司法行为、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引导检察干部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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