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11.03.2016  08:44

  ——2016年1月14日在吉林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院长 姜富权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5年,我院按照中央和省、市政法工作会议要求,突出抓好执法办案,扎实推进司法改革,能动服务发展大局,快速建设电子法院,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58580件、结案49655件,中院受理各类案件5774件、结案4797件,营造出保障全市振兴发展的法治环境。

  一、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依法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全市法院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3807件,判处罪犯3976人,其中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485人。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死刑核准率连续4年为100%。

  妥善处理民事、商事和行政纠纷。全市法院共审结各类民事、商事和行政案件33753件,调撤率为47.5%,同比上升1.4个百分点。积极支持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处理房屋征收补偿、土地林地确权案件362件。认真处理“涉军”纠纷,维军权树军威。中院被最高法院确定为全省唯一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基地和最高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巡回审判点。中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得到最高法院充分肯定。

  合力提升执行工作效能。全市法院共执结各类执行案件10626件,同比提高20.2个百分点,执行标的额17.2亿元。精心组织系列攻坚活动,推进征信体系互联对接,“老赖”高消费和贷款、转账、投标、出境等行为依法受到限制,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司法拘留43人、移送追究刑事责任27人。中院在全省会议上介绍了工作经验。

  积极推进信访化解工作。按照“事要解决”要求和“四个到位”标准,化解旧访141件。畅通信访出口,全市涉诉信访终结备案数位列全省首位。坚持末端处理与前端防范相结合,全年新增信访案件32件,案访比为1831∶1,创历史新低。全市法院联动落实维稳任务,努力防止越级访发生。中院在全国会议上介绍了信访工作经验。

  二、强化审判行为监管,不断提升司法公信水平

  加强案件质量监管。全市法院开展“司法公信提升年”活动,强化审判权监管,提高了办案质量。全年案件息诉服判率为90.1%,中院被省法院发改案件33件,占诉讼结案总数的1%。

  强化办案效率监管。全市法院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2.3%,实现长期未结案件归零、违法超审限案件归零。全市法院和中院本级结案率均位居全省前列。

  不断深化司法公开。推进落实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公开”。对“三类”犯罪减刑、假释案件,全部依法公开审理,裁判文书一律上网。深入推进网上司法拍卖,实现了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和买受人三方利益共赢。

  三、认真落实中央部署要求,平稳有序推进司法改革

  基本完成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科学制定改革方案,通过严格笔试、面试、考核程序,从全市746名法官中选任431名优秀法官进入员额,开启了我市员额法官办案的新时代。

  推进实行立案登记制改革。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全市法院登记立案23226件,当日立案22697件,有效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问题。省法院将中院登记立案操作流程转发全省法院参照执行。

  探索推行审判责任制改革。出台《吉林中院审判责任制改革实施办法》,探索建立了以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为核心,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监督有序的审判权运行机制。

  四、能动履行司法服务职责,保障新一轮振兴发展

  突出服务工作重点。创造性地服务结构调整、创新驱动、民营经济、开放发展、深化改革和长吉产业创新发展示范区建设。助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积极营造安商、稳商、护商、扶商的公平法治氛围。

  开辟绿色诉讼通道。对涉企案件从速立案、从速审判、从速执行。妥善调整各方利益诉求,敢于担当,审慎适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避免了因简单机械司法引发矛盾激化。

  积极落实依法治市任务。大力开展访企问需活动,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咨询。中院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为市政府防范化解行政争议建言献策。围绕全市率先建成法治政府目标,中院领导在全市“法律大讲堂”主讲第一课,分析研判房屋和土地征收实务问题,贴近服务全市经济建设。

  五、大力开展电子法院建设,深入推进阳光司法

  全市法院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立电子法院体验区,开通“微导诉”微信平台,大力推进网上立案、网上阅卷、网上审判和远程视频接访,降低了诉讼成本,提高了司法效率。省法院召开全省电子法院吉林现场观摩会,推广我市电子法院建设经验,最高法院信息中心负责人建议把吉林中院工作模式列入全国法院“天平工程”。中院和蛟河法院被省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

  六、以党建工作为统领,切实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认真履行党组主体责任,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营造了良好政治生态。大力推进党内争先创优活动,全市法院共有53个集体、241名干警荣获记功、嘉奖,2人被评为“吉林好人·最美法官”。中院在全省法院会议上介绍了党建工作经验。

  推进司法能力建设。采取多种方式,不断提高法官司法技能。鼓励干警参加学历提升教育和司法考试,队伍知识结构不断改善。

  规范干部管理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大胆选任优秀年轻干部。优化配置审判资源,推进干部下派锻炼、轮岗交流。创新对下监督指导工作。省市媒体刊载了我市法院队伍建设经验。

  精心开展法院文化建设。大力弘扬“尚法、致公、厚德、慎行”的吉林市法官精神。采取灵活方式开展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增强了机关干警活力。丰满、永吉、蛟河、舒兰法院被评为全省2013~2015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

  七、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推进司法廉洁建设

  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形成了党组集体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职能部门监督,全员共同参与的廉洁建设工作格局。

  丰富廉洁教育载体。运用典型案例和短信、微信平台开展警示教育,院级领导带头讲廉政党课,解读《准则》和《条例》,引导干警恪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筑牢思想道德纪律防线。

  落实防范规制措施。全员签订廉洁司法服务承诺书,广泛接受各方监督,明察暗访干警班内业外行为,确保干警守住廉洁司法底线。

  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开展司法巡查、审务督察、纪律检查和财务检查,注重发现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扎紧制度笼子,以零容忍的态度从严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全年查处违纪违法案件4件9人。

  八、认真接受领导和监督,确保法院科学发展

  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主动向党委和上级法院报告司法改革创新成果。市委和省法院主要领导对我院提升司法公信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并作出重要批示。

  认真接受人大等方面的法律监督。及时向常委会报告法院专项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及时整改相关问题。深入推进人大代表工作,依法办理检察机关抗诉案件和检察建议,共同维护法律尊严。

  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适时向政协机关通报法院专项工作,认真落实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制度,科学研判处理舆情信息,积极回应公众关切,提升法院工作的社会认同感。

  回顾一年工作,我们也冷静地看到全市法院还面对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在维护公平正义实践中,还没有更好地实现让当事人自发认同的司法感受;二是受各种复杂因素影响,案件执行难和信访化解难的压力尚未得到根本缓解;三是个别法官办案不公不廉不快等问题,群众反映仍然比较强烈;四是实行立案登记制、法官员额制改革后,案多人少矛盾更加凸显;五是法官缺员断层、人才流失问题呈现加剧趋势。对此,我们将直面挑战,主动应对,认真加以解决。

  2016年,全市法院要紧紧围绕建设“六个吉林”、实施“五个攻坚”、强化“四个支撑”发展战略,秉承“崇尚法治,公平正义”的司法理念,切实履行司法服务职责。一要坚持充分释放司法保障效能,全力服务振兴发展大局。二要坚持围绕提高司法公信目标,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着力保障法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三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不断丰富机关党建工作载体,加力推进干警队伍建设。四要坚持群众司法需求导向,深入推进电子诉讼服务、网络司法政务、多媒体法院文化建设,合力打造具有吉林市特色的电子法院品牌。五要坚决贯彻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认真接受人大、政协、检察和群众、舆论监督,加大司法宣传力度,为法院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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