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好人孙聪:从检11年冲锋在前任劳任怨

01.12.2014  13:13

孙聪,1981年7月出生, 吉林 省人民检察院干部教育培训处正科级助理检察员。

从检11年,无论是在基层院的自侦、公诉部门还是在省院的综合部门,孙聪一直默默耕耘、勤奋学习、努力工作。

孙聪始终把“做事先做人,万事勤为先”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工作热情,认真负责地做好每一项工作。从事自侦、公诉等工作期间,对待嫌疑人她以理释法、对待被害人她以情关爱,她主办、协办刑事犯罪案件315件,取得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从事综合部门工作期间,因综合工作任务杂、强度高,往往一项工作没完成,第二项、第三项工作就接踵而至,于是加班成了“家常便饭”。孙聪坚持日学千字、周读一册、月有一文,文字综合能力取得了明显进步。几年来,她撰写的《适用自愿和解方式处理轻伤害案件》、《培养高素质检察兼职教官的途径》、《强化五项措施,推进兼职教官工作向纵深发展》等理论文章,被《检察论坛》、《中国检察官》和《检察队伍建设》等国家级刊物采用。参加省直工委组织的“五四”征文活动,她撰写的《幸福去哪儿了》获得一等奖。

新文化报记者 王小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