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创新机制强化危化物品安全管控

10.12.2014  18:31

  吉林市公安局将危险化学物品管控作为社会安全管理的重点,通过创新机制,优化工作举措,取得了显著成效。

  创新常态教育机制。坚持每月一次现状点评,对各涉危单位工作制度执行情况、管理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进行点评,及时掌握现状,根植严格规范运行的理念。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涉危单位负责人例会,组织学习相关工作要求和上级文件精神,通报本季度工作情况和安全违规事件,加强与各涉危单位的沟通与互动,增强理解和支持,做到警钟长鸣。

  创新岗位责任机制。对该市涉危单位建立一本企业管理档案,分内外两卷。外卷档案内容包括单位名称、储存仓库详细情况、仓库安全评估方案、储存剧毒化学品名称、剧毒化学品性能、进货地点,以及单位负责人、仓管员、安全员、操作员基本情况、岗位职责要求、突发安全事件处置预案等;内卷内容包括购买危化品审批登记表、检查记录表等日常工作性材料,以监督企业落实安全管理,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同时,严格落实单位负责人职责和仓管员、安全员、操作员岗位责任,通过相互监督、互相提醒,有效降低了危险剧毒物品流失的可能性。

  创新人员评查机制。在危化品管理中,重点抓好仓管员、安全员、操作员的调查工作。一方面,对仓管员、安全员、操作员的思想状况、精神状态、家庭情况、交往人员、平时活动进行跟踪调查,并视情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及时调整和清退不合格人员,确保员工与剧毒化学品“零接触”。另一方面,在涉危单位内部深入开展矛盾排查化解工作,积极主动化解单位员工之间的矛盾纠纷,做到矛盾纠纷抓早抓小、化解在萌芽状态,坚决防止员工出现过激行为引发危险物品失控、被盗、非法使用等现象,消除犯罪动机的产生。

  创新协作监管机制。在专管员日常监督管理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内外协作机制,加强与安监、环保、卫生、工商、交通、建设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情况,并组织开展联合安全检查活动,及时发现和整改涉危单位隐患。同时,有效整合内部资源,组织治安部门协同消防、出入境等部门联合开展安全检查,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成效,有力保障了辖区安全稳定,得到辖区企业的广泛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