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中法法官对销售盗版书的书店现场送达判决

28.04.2015  10:20

“这是您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案件的一审判决书,您可以在即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上诉,这是您的权利。”24日,在 吉林 市一家书店内,来自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现场宣判了6起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案件,并将判决书送达到被告手中。

法官走进商贸中心普法宣传

近年来,发生在吉林市的商标侵权、著作侵权纠纷数量明显增长,在4月26日第15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24日,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的十余名法官们,走进吉林市一大型商贸集散中心进行现场普法。法官们将事先印制好的有关知识产权方面法律知识的宣传单,送到各个体商户手中,并向对方讲解懂得知识产权方面相关知识的好处,以及不懂该知识的弊端。

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二庭庭长田春阳说,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科学技术方面或文化艺术方面,对创造性的劳动所完成的智力成果,依法享有专有权利。知识产权的实质是把人类的智力成果作为财产来看待。

书店成审判庭 现场宣判

当日,民二庭副庭长徐玖还现场宣判了6起在商贸集散中心的一销售图书商贩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案件。

徐玖介绍,该商贩所经营的书品中包括会计考试方面的某套辅导书,该书的注册权人在市场调查中,发现该书店销售了非正规出版物,即盗版书。

“注册权人安排工作人员以购书人的名义,买了该辅导书全套共6本图书。”徐玖说,购书过程由公证人员全程跟随,公证人员对现场购买书的过程和封存该书的过程,进行了公证。

法官在售卖盗版书的书店现场宣判 新文化记者 王强 摄

去年10月,该书注册权人向法院起诉,经调查,发现被告无法准确说明所销售书的进货渠道。综合多项证据,法院认为,原告是该书的注册权人,享有独立的著作权,同时著作权还在合法保护期内,有权起诉;经公证封存的涉案图书与相关正版图书比对存在差异,被告方不能说明准确进货渠道,法院认定,被告销售了非正版的书,构成了侵犯著作权。

当日,徐玖拿着判决书来到被告的书店对该案件进行现场宣判,并送达了判决书。一审被告被判赔偿原告2.4万元。

“虽然六本书是一套,但是根据法律规定,每一本书都有独立的著作权,因此是六起案件。”徐玖说。

看看知识产权都包括啥

“该商贸中心是吉林市比较大型的商户集中地,开展本次活动,意在提高商户的风险防范意识,降低侵权风险,从而达到规范市场良性竞争的目的,从根本上提高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田春阳说。

据田春阳介绍,知识产权包括工业产权和版权(在我国称为著作权)两部分。工业产权包括专利、商标、服务标志、厂商名称、原产地名称、制止不正当竞争等。

版权是法律上规定的某一单位或个人对某项著作享有印刷出版和销售的权利,任何人要复制、翻译、改变或者演出均需要得到版权所有人的许可,否则就是对他人的权利侵权行为。

新文化记者 温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