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民政局“四项措施”推动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04.06.2015  13:44
  

  近年来,延吉市民政局创新工作思路,加强对社会组织的规范引导和监督管理,加快培育壮大,着力推进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

  一是规范登记程序。明确条件,制作简明的登记流程图,一次性告知登记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简化程序,在降低门槛的基础上,开通“一站审批”绿色通道,“一条龙”窗口服务为社会组织办理登记业务,社区类社会组织登记做到“三简、四免、五宽”。即:简化程序、简化材料、简化公告;免收登记费、免收公告费、免独立场所使用权证明、免本社区户籍的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身份证明;资金放宽、会员数量放宽、办公场所放宽、业务主管单位放宽、验资放宽。

  二是抓好年检把关。制定《2014年度社会组织年检的通知》、《年检报告书》明确年检范围、时间、内容、方法和要求,对2014年6月30日前核准登记的426家社会组织,重点针对遵纪守法、资质条件、财务运作、业务活动等几方面开展年检。对暂时无法达到要求的社会组织,出具整改通知书,规定时间,限期整改。截止日前,已年检407家,参检率95%,合格率100%。通过年检进一步规范了全市社会组织管理。

  三是重点培育扶持。积极探索“社会组织孵化工作站”建设,选择建工街道、公园街道作为试点,成立了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孵化工作站,帮助一些未达到登记条件的社会组织解决实际问题,培育其发展壮大,更好地参与到社会管理和建设中去。社区社会组织166个,经社区社会组织孵化,有17个草根组织取得了独立法人资格。

  四是拓宽服务渠道。今年我市新注册登记38家,同期增比56%。截至目前,全市社会组织已发展到580家,其中社会团体178 家,民办非企业单位402家。涉及科教文卫、环保、劳动、法律、房地产、社会公益等多个领域,在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的不同需求的同时,为我市提供了超过2000个就业岗位,为我市发展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