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力推进“放心消费在长春”创建工作

16.03.2018  17:03

来源:长春日报 李秀薇

为迎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4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7年我市消费维权工作成果和2018年“放心消费在长春”创建工作。2017年,全市工商系统共受理各类消费咨询投诉3.75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855万元;抽检商品1000个批次,合格率为89.4%。

2018年,市工商局将开展以政府为主导、相关部门联合推动,以企业为创建主体、消费者广泛参与的“放心消费在长春”创建工作。作为牵头部门,市工商局将采取九项措施全面推进创建工作。总结推广试点经验,总结南关区、朝阳区的试点经验,督导各基层分局牵头开展区域性创建工作,确保创建工作在全市实现全覆盖。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将开通“放心消费在长春”网站,开办放心消费教育大讲堂等,广泛提升创建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关注度和认同度,使放心消费的理念融入企业文化、融入社区工作、融入百姓家庭。加大执法工作力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红盾质量维权行动”,以消费者投诉相对集中和群众关注度高的热点商品为重点,开展学生用品、婴幼儿用品和奢侈品类商品质量监测工作,及时公示抽检结果。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围绕商品质量、交通运输、旅游服务、食品药品安全、公共服务等十个行业和领域,不断健全执法监管联动和大案、要案协作机制,依法查办一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大案、要案,公布一批典型案例,提升监管执法威慑力。畅通消费者诉求渠道,通过创建“长春12315”手机投诉平台,提高维权工作效率。充分发挥消协组织在维权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支持消协组织对消费领域热点行业、公共服务业进行满意度指数调查,开展消费比较实验等活动,提高民众参与度。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力争今年年底前我市大中型企业的首问负责制、先行赔付制覆盖率达80%以上。落实商标授权经营制度,加快商标品牌培育,保护商标知识产权,为供给质量提升提供动力。探索开展消费投诉公示试点工作,倒逼经营者重视商品和服务质量,重视消费投诉问题解决,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引领经营者不断提高商品和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