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树检察: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让检察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9.11.2019  16:51

 

  为贯彻落实最高检《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指示,近日,梨树县检察院邀请两名人民监督员参加法院庭审现场,全程监督由梨树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某某等15人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一案。 

  这是梨树县检察院在2019年8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实施新的《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后,首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活动依法进行监督。 

  庭审中,公诉人宣读起诉书,针对起诉书中指控的张某某等人的犯罪事实,依法讯问被告人,通过举证、质证,指控被告张某某等15人破坏生产经营的犯罪事实。 

  庭审结束后,人民监督员对公诉人的庭审表现给予了高度评价,纷纷表示检察官公诉规范有序,语言表达严谨,举证思路清晰、法律适用得当,体现了公诉人良好的综合素质。同时,为该院主动接受监督的行为点赞。 

  今后,梨树县检察院将继续开展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