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司法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13.11.2014  11:25

  近日,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相继召开相关会议,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省法院召开专门会议,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学习研究、深入领会四中全会精神,明确目标、完善措施、落实任务,将学习的理论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实践动力,旗帜鲜明地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着力提高司法公信力,着力实现司法公正,着力推进司法公开,着力推进司法改革,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肩负起人民法院在依法治国中的责任,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实现各项工作的新发展。

  省检察院全体干部职工一致认为,全会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为检察事业加快发展提供了难得契机,也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新挑战。全省检察机关将从全会提出的“规范司法行为”、“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出发,组织省内三级院检察长召开规范执法推进会,深入查摆整改规范执法方面的突出问题,努力做到在检察工作的全过程、在执法办案的每个环节,充分体现人权保障,守好“公正”这一法治的生命线。要从全会提出的“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出发,积极稳妥推进我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目前,我省检察管理体制和业务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初步完成,正在有序推进,拟在明年把试点范围扩大到15个院,后年在全省全面铺开,努力探索出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

  省公安厅近日召开党委会议,深入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四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决定》重要内容,切实做到把握实质、明确方向、统一思想、狠抓落实。要结合公安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探索对公安机关具有刑事司法属性的侦查人员试行主办侦查员制度,推动建立人民警察刑事侦查办案责任与检察、审判责任有机统一、相互衔接的刑事司法责任体系和有关管理制度等,不断提升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我省公安机关执法制度体系、执法管理体系、执法责任体系,着力解决执法突出问题,切实加大警务督察力度,强化执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纪,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树立良好执法形象。要继续抓好作风建设,持续深入整治“四风”问题,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省司法厅干部在学习中一致认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深刻的现实意义,是国家建设发展的又一个重要里程碑,是建设法治国家进程中迈出的新的扎实的一大步。全会确定的“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目标要求,是对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新丰富,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举措。省司法厅全体同志坚信,随着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必将促进治国理政方式的重大变化,促进法治建设体制机制的重大变化,促进领导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思想观念和行为准则的重大变化,促进全社会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社会氛围的进一步形成和常态化。目前,省司法厅紧密结合吉林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了34条具体贯彻落实意见,下发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确保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到位,让法治阳光洒遍吉林大地。(记者赵联洗王子阳)

(责任编辑:李咏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