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司法局召开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现场会

20.11.2015  16:21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回顾盘点近年来长春地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成果,总结推广南关区司法局在城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中取得的成功经验,安排部署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司法所建设工作任务,长春市司法局于11月19日,在南关区鸿城街道东风社区召开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现场会。市政府李祥副市长为会议做重要指示。省司法厅副厅长王羚到会讲话,一并授予南关区司法局集体二等功;市司法局局长张洪彬总结工作并部署今后工作任务。南关区区长杨大勇、副区长杜煜出席会议。各县(市)区司法局局长、分管副局长、基层科长,各开发区司法行政工作负责人、长春市部分城区司法所所长12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市司法局副局长李长春主持。南关区政府主管副区长杜煜为会议致词。与会人员现场观看南关区司法所建设专题片。省司法厅基层处处长丁淑清宣读《吉林省司法厅关于为长春市南关区司法局记集体二等功的决定》,副厅长王羚为南关区颁发二等功锦旗。南关区司法局局长宋志敏从积极作为,抢抓机遇,推进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管理,以点带面,抓好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发挥作用,服务民生,提升司法所整体工作水平等三个方面介绍南关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经验。并表示要以会议为契机,开拓创新,以更加开放的思想观念、更加执着的奋斗精神、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秉承“精、细、严、实”的工作标准,奋力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创新发展,全面提升司法行政整体工作水平,推动南关区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副市长李祥会前听取会议筹备情况汇报,并为会议做出重要指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是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和关键,南关区创造了很好的经验。要大力推广南关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经验,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深入发展,使司法所更好地承担起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律宣传三大职能,加快全市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进程”。

张洪彬局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南关区司法局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中取得的突出成绩,对长春市司法所建设工作进行了简要回顾。他认为,近几年来,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按照司法部、省司法厅关于司法所建设工作的统一部署,坚持以司法所组织机构正规化、干部队伍专业化、业务工作效能化、所务管理制度化、基础设施标准化为目标,积极推进司法所建设,组织开展了规范化司法所、五化达标司法所、示范司法所的创建活动。通过司法所创建活动,有效推进了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全市司法所的基础设施明显改善,所务管理明显提高,履职能力明显增强。为服务当地经济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发挥着积极作用。就如何做好下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他强调四点意见。一是着力加强司法所组织机构建设。要巩固好县(市)区乡镇(街道)司法所的组织机构,健全和完善五个开发区乡镇(街道)司法所的工作机构,积极推进净月开发区恢复5个司法所的建制,落实高新区、经开区、汽车开发区4个街道司法所的组织机构,实现司法所在乡镇(街道)的全面覆盖。加强司法所工作人员配备,使确保司法所在岗在编的专职人员到达3人以上。二是着力推进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向党委和政府的领导请示汇报,取得对我们的支持。要管好用好转移支付资金,加大对司法所的基础设施投入,完善司法所办公设施,确保司法所有独立的办公场所,为基层司法所提供良好的办公环境。三是着力提高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素质。重点提高队伍依法办事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及运用新型媒体能力。四是着力提升司法所履行职能水平。在司法所普遍建立具有综合性服务功能的法律服务工作站,不断提高司法所的法律服务的工作能力。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注重宣传效果。加强人民调解工作,重点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构建起社会矛盾纠纷预防排查机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创新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新方法、新机制,在建立社区服刑和刑满释放人员管控新机制上下功夫,有效防止两类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加强对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加大帮扶工作力度,提供及时有效法律帮助。他希望各县(市)区司法局要在省司法厅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创新理念,攻坚克难,不断推动我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取得新成效,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幸福长春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副厅长王羚在讲话中,对长春市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和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付出的努力予以充分肯定,向工作在基层战线的全体司法行政工作者表示亲切的问候。希望荣立集体二等功的南关区司法局在新的形势下,面对新任务、新要求,能取得新成果,总结新经验,带动全省司法所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王羚副厅长就下步做好司法所规范建设工作,讲三点意见:一是统一思想,增强做好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是全面推进法治吉林建设的现实需要,是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客观需要,是提高基层履行司法行政职责能力的迫切需要。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司法行政工作者,一定要充分认识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在推进平安吉林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把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作为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吉林的一项重要举措,认真抓好落实。二是强化措施,切实加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力度。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坚持固本强基,大力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要坚持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的职能作用;要坚持以人为本,大力加强基层司法所队伍建设。三是加强领导,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提供有力保障。要高度重视,切实肩负起基层建设的领导责任。要多方协调,认真解决基层建设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要转变作风,狠抓基层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

副局长李长春要求县(市)区司法局要以此会议为契机,会后抓紧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并组织传达学习会议精神,特别是要领会李祥市长指示及洪彬局长、王副厅长讲话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会议提出的各项要求,结合自身实际,针对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确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思路和任务,尽快制定具体有效的实施意见,扎扎实实地把会议精神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努力将司法所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取得更大的成绩,为推进法治长春、幸福长春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会后,全体与会人员分两组,参观南关区鸿城司法所、富裕司法所、曙光司法所、南关区社区矫正中心及南关区社会服务管理中心。

(基层指导处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