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迅速组织动员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开展大调研、大排查、大调解、大整治维稳专项行动

06.11.2014  16:49

  

      省司法厅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政法委的工作部署,迅速组织动员全省司法行政机关深入开展大调研、大排查、大调解、大整治维稳专项行动。6月3日,召开党委扩大会,认真学习王珉书记关于维稳工作的重要批示、李申学书记在全省维护稳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和省委政法委维稳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讨论研究了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开展大调研、大排查、大调解、大整治专项行动的具体安排,及时下发了全省司法行政机关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于6月5日,召开了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

  省司法厅要求,全省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和部署上来,把专项行动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来对待,作为重大的政治责任来履行,作为当前重要的工作来完成。司法行政机关开展维稳专项行动,坚持以维护社会稳定为主线,统筹兼顾四项具体行动,重点解决十六个具体问题:

  第一,在大调研中,要形成五个方面的调研报告:一是全省司法行政机关服务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工作情况调研报告;二是影响我省社会和谐稳定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的调研报告;三是关于新时期服刑劳教人员教育改造挽救方式方法的调研报告;四是关于社会服务均等化、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调研报告;五是开展法治创建活动,推进依法治省的调研报告。

  第二,在大排查中,全面排查和解决三个领域的矛盾和问题:一是在监所内部,围绕监所安全稳定,排查和解决相关问题;二是在基层社会,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排查,防范和遏制群体性事件和各类案件的发生;三是在系统内外,围绕提高对服刑劳教人员的教育改造质量,对存在问题进行排查,有效预防和减少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

  第三,在大调解中,强化四类矛盾纠纷调解力度:一是可能引发“民转刑”案件矛盾;二是诉前、诉中、诉后和轻微伤害案件;三是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四是群体性不安定因素。

  第四,在大整治中,集中整治和有效处理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狱所内秩序;二是执法不规范行为;三是矛盾纠纷频发的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群体;四是信访工作秩序。

  省司法厅要求,在专项行动开展过程中,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层层落实责任,做到统筹兼顾,搞好协作配合,强化督导检查,要按照省委政法委和厅党委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扎实有效地推进维稳专项行动。要通过这次维稳专项行动的开展,实现以下三个目标:一是有效预防各类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为迎接国庆60周年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二是完善调研、排查、调解、整治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司法行政系统内部安全稳定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的长效机制,促进平安和谐吉林建设;三是进一步提升广大干警、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法行政、依法执业,特别是会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