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调研组来我省调研

27.08.2015  15:22

  

   张苏军副部长在王进义厅长、禹治洪副厅长的陪同下到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调研

 

  

   张苏军副部长在王进义厅长的陪同下到省女子监狱调研

 

  

   张苏军副部长在长春市副市长李祥的陪同下到长春市苇子沟强制隔离戒毒所调研

 

  

          8月7日至8日,由司法部副部长、党组副书记张苏军担任组长的司法部司法体制改革调研组来我省调研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调研组分别听取了省司法厅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汇报、监狱系统参与司法体制情况汇报、关于废止劳教制度后续工作情况汇报和律师行业参与司法体制改革情况汇报,与省司法厅、省监狱局、厅戒毒局、部分处(室)负责同志及有关基层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座谈。先后深入到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长春市苇子沟戒毒所、省女子监狱等有关基层单位调研考察,就完善人民警察分类管理和职业保障制度,律师参加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招录律师进入法官、检察官队伍以及健全社区矫正制度进行了调研,重点调研了我省深化狱务公开,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做好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后续工作等内容。详细了解我省司法行政机关贯彻落实《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和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精神的情况,掌握推进司法行政体制改革进展情况,与省领导进行了工作交流。

  张苏军副部长对吉林省司法行政机关参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提出要求。他指出,吉林是全国6个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之一,要树立试点省份政法机关的责任意识,在司法改革试点实践过程中多想办法,多投入精力;司法行政机关参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有完善人民警察分类管理和职业保障制度,律师参加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招录律师进入法官、检察官队伍以及充分发挥律师在诉讼中的作用等4项内容列入到国家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中,要提前谋划、主动参与,使得涉及司法行政系统的改革在试点阶段就能够落到实处;要积极推进司法行政体制改革,发挥主观能动性,本着先行先试的精神,深入开展健全社区矫正制度、改革律师制度、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深化狱务公开、做好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后续工作、完善对社区服刑人员、戒毒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的救助等工作,深入推进司法行政体制改革有序进行。

  吉林省司法厅厅长王进义、副厅长禹治洪、省监狱管理局局长马晓东等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