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疫情无法回国人员可委托国内近亲属代为换领身份证

13.08.2021  10:53

  自新冠疫情发生以来,部分出国工作、学习群众滞留当地,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无法回国换领,为切实解决这些问题,吉林省公安厅按照公安部的部署,积极开展因疫情无法回国人员委托国内近亲属代为办理居民身份证的换领工作。

  疫情期间,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无法回国人员,可委托国内近亲属到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代为办理居民身份证换领业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所需材料包括申请人(委托人)签名确认的委托书、委托人有效期内的中国护照资料页复印件、所在国签证页复印件、委托人持委托书及本人护照资料页合影的图像信息、受托人居民身份证。

  办理时,受托人向委托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代为提出换证申请,交验所需材料,确认提交信息的准确、真实性,当场签订书面承诺书。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根据公安人口信息系统中委托人及受托人身份信息,认真核验申请材料与公安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中身份信息的一致性,并通过受托人与委托人现场视频连线核实有关信息,截取视频图像信息留存。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使用委托人原有的照片和指纹信息提交受理信息;对于查询无历史指纹信息的,按指纹未注册进行处理。受理成功后打印《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由受托人核对并签字确认。受托人领取证件时,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和领证回执,并在《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上签字确认即可领取。

   (来源:吉林省公安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