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召开第七次会议 继续全面深化改革实现有机衔接融会贯通 加快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巴音朝鲁主持并讲话 景俊海出席

28.12.2019  08:57

  12月27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召开第七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审议有关改革事项。省委书记、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巴音朝鲁主持会议并讲话。省长、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景俊海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梅河口市建设高质量发展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珲春开展海洋经济合作发展示范的意见》《关于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全省“一村一警”工程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法》《关于支持产粮大县建设乡村振兴新动能培育试验区推进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意见》《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赋予省级以下政府更多自主权的意见》《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吉林省关于改革和完善疫苗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长春农博会改革的建议》等11个文件。

  巴音朝鲁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今后一个时期深化改革的重心和重点,为我们深入推进改革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要坚持以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轴,以制度建设为主线,继续全面深化改革,实现有机衔接融会贯通,推动各项改革向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靠拢,让各项改革相得益彰、发生化学反应。

  巴音朝鲁强调,要进一步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注重与国家层面重大制度的全面对接,注重各阶段改革任务的有效衔接,注重省委全会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进一步增强改革的精准性,精准聚焦突出问题,精准把握任务时序,精准推进制度建设,把握好改革解决什么问题、什么时候推进改革、改革对制度建设有什么作用等重大问题。要进一步增强改革的实效性,制定有操作性、有突破点,紧密结合实际的改革方案,做到改革推进与制度建设有机衔接,突出督察评估促落实的重要手段作用,确保各项改革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和成员,有关省级领导,省政府秘书长,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缪友银)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