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 专题研究招商引资工作

28.02.2017  05:10

        2月25日,市长张焕秋主持召开市政府十六届二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审议了关于出台《吉林市招商引资政策》和《吉林市招商引资工作评价办法》的汇报。

  松花江网讯      2月25日,市长张焕秋主持召开市政府十六届二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审议了关于出台《吉林市招商引资政策》和《吉林市招商引资工作评价办法》的汇报。

  副市长沈德生、陈东、陈胜、贾树城、盖东平、王雪峰、谢义,市政府秘书长吕任鹏出席会议。

  会议原则通过了《吉林市招商引资政策》和《吉林市招商引资工作评价办法》,拟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以政府文件形式下发。

  《吉林市招商引资政策》共分适用范围、产业政策、人才政策、奖补政策、土地政策、税收政策、总部经济、营商环境以及其他规定等,共九条十八款。该政策还包括附件两个,分别为《吉林市招商引资政策实施细则》和《吉林市享受国家和省相关重大政策》,作为对全市招商引资政策的补充说明。

  《吉林市招商引资工作评价办法》的考评对象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高新区、经开区、北大壶开发区和中新食品区的管委会。2017年,对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完成情况的考评,将综合考虑各县(市)区、开发区招商引资项目的数量、规模、质量、到位资金、全年参与省市招商引资活动情况、自行开展招商引资活动情况、项目包装情况及利用外资水平等多方面要素。

  会议指出,出台全市统一的招商引资政策,既是作为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的纲领性指南,也是对前期国家相关新政策的衔接,对进一步强化我市招商引资工作、推进全市“6411”产业体系建设和经济转型升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县(市)区、开发区要抓好政策落实,并根据这一政策相应调整和制定相关政策。  (江城日报记者/王准 编辑/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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