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召开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电视电话会议

05.02.2015  11:05

  1月29日,交通运输部召开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简称《航道法》)电视电话会议。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出席会议并强调,要深刻认识《航道法》颁布施行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航道法》的制度内涵,认真学习、精心实施,切实保护好、利用好有限的航道资源,开创航道事业发展新局面。全国人大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鹰出席会议并讲话;副部长王昌顺主持会议;部水运局、长江航务管理局、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负责人作了发言。省交通运输厅厅长常晓春,厅机关相关处(室)负责人,省航道局、省地方海事局、省交通质监站相关负责人在吉林分会场收听收看会议。

  杨传堂强调,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航道管理机构要认真贯彻《航道法》,切实履行航道规划、建设、养护、保护、管理职责,确保各项航道管理制度落实到位。一是切实做好航道规划和建设,依法评定航道发展规划技术等级、开展航道工程建设,加强对航道建设工程的监督检查。二是认真履行航道养护和保护职责,合理确定、及时公布航道维护尺度和航道图,加强航道巡查,确保通航建筑物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三是落实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制度,严密审核程序,规范审核流程,强化审核指引,堵塞审核漏洞。四是加大执法力度,细化执法规则、完善执法程序、健全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裁量权,严格依照法定权限、时限和程序履行职责,严厉打击危害航道安全的各类违法行为。(聂大兴 宁静 孟维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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