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物价局关于召开实施居民天然气阶梯价格听证会的公告

15.12.2015  13:00

  为完成国家和省关于2015年底前要建立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阶梯价格制度的工作目标,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于12月31日召开居民天然气阶梯价格听证会。12月1日,市物价局分别在市直主要新闻媒体及市政府网站发布《关于召开实施居民天然气阶梯价格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公开征集听证会代表。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确定了本次听证会的听证人、听证代表、新闻媒体以及相关人员名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5年12月31日上午9点。

  二、会议地点

  市物价局(吉林市解放中路161号)七楼大会议室。 

  三、听证主要内容

  (一)居民生活用天然气气量设定三个阶梯:第一阶梯为年用气量240立方米及以下(户月用气量20立方米及以下),约占92.92%;第二阶梯为年用气量240立方米以上,360立方米及以下(户月用气量20立方米以上,30立方米及以下),约占4.88%;第三阶梯用气量为户年用气量360立方米以上,约占2.2%。

  (二)居民生活用天然气三个阶梯价格按1∶1.2∶1.5设定:第一阶梯价格为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每立方米2.43元,第二、三阶梯价格分别为每立方米2.92元和3.65元。三阶梯加权平均价格为每立方米2.55元。第一、二阶梯加权平均价格为每立方米2.45元。

  (三)为确保低收入家庭基本生活水平不因实施阶梯气价而降低,低收入家庭按第一阶梯价格每立方米2.43元执行。

  (四)对独立采暖用气的居民用户,应单独装表计量并按第一、二阶梯加权平均价格每立方米2.45元执行。

  (五)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办法(试行)

  四、参加人员名单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人5人:

  李程、高树祥、梁柱龙、吕向辉、李静萍(按规定由市物价局和市市政公用局派出的工作人员担任)。

  (二)成本监审机构2人:

  于为民、高赫(市物价局成本监审处工作人员)。

  (三)听证会正式代表23人:

  消费者代表(13人):陈重、郑向东、陈金梁、李基兴、宋丽巍、王红、常忠华 、高桂云 、边境 、曲志军 、季东辉 、任凇漫 、赵春静(12月1日发布听证会第1号公告起至12月8日报名截止前,消费者代表报名人数为4人,代表名额空缺9人,委托社区推荐)。

  经营者代表(2人):吉林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康福贵、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计北宸(市政府燃气管理办公室推荐)。

  人大代表(1人):刘墨达(市人大推荐)。

  政协委员(1人):赵忠民(市政协推荐)。

  政府相关部门(5人):市财政局宋大宇、市民政局王瑾辉、市政府法制办张杰、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黄晓辉、市消费者协会李育玫(政府相关部门推荐)。

  专家代表(1人):吉林市燃气管理中心温刚(市市政公用局推荐)。

  (四)旁听人:报名截止前无人报名旁听。

  (五)与会采访的新闻媒体(5家):

  江城日报、市人民广播电台、市电视台、市经济广播电台、江城晚报。

  特此公告。

  吉林市物价局

  2015年12月15日

 

(编辑/杨世阳)